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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程序

2026-03-07 10:47阅读: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和分配程序进行再次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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