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之二:“是固丹命卒之时”译文探讨
2012-10-09 22:03阅读:
“是固丹命卒之时”译文探讨
【二稿】
江苏省海安县
胡锦珠
【发表于《语文知识》2014年4期】
摘要
苏教版选修教材《史记选读》节选了《刺客列传》,对于文中的“是固丹命卒之时也”一句,在翻译上有不同的见解。本 |
文从语言环境(特别标点)、虚词“是”的用法,以及太子丹的形象三方面作些探讨,以求辨正。
关键词
史记刺客列传命卒译文
苏教版选修教材《<史记>选读》节选了《刺客列传》,其中有一句“夫樊将军穷困于天下,归身于丹,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P99)。对于“是固丹命卒之时”,与课本配套的教学参考书上是这样翻译的:这本是我需人做事的时候啊。江苏省重点名校特高级教师联合编写的《精讲精练·高中文言文》(主编杨志芳、宗瑞冰,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6年9月版)也是这样翻译的。
但教学实际中,不少同学翻译为:(把樊将军送到匈奴去)这本来是我生命结束的时候(做的)。网上搜索,发现和这些同学们一样想法的不少。而且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传统文学必读丛书”《白话<史记>》(邹德金主编、2010年6月第一版)也这样翻译:(把他送到匈奴去)这应当是我生命完结的时刻。
这两种翻译,关键分歧在“命、卒”两字,到底是解作名词“生命”、动词“结束”,还是解作动词“派遣、任用”、名词“士卒、人才”呢?如果不深究的话,在字面上都是通顺的。
但哪个更适合语境呢?我想从标点的使用、代词的指代和太子丹的形象上这三个方面作些探讨。
一
首先,谈谈标点的问题。如果承认这两种翻译是歧义的话,那么,可否尝试改动一下某处标点,来避免歧义呢!况且古文的标点本身就是后来人根据自己的理解而加的。
先看一个歧义的病句:松下公司这个新产品14毫米的厚度给人的视觉感受,并不像索尼公司产品那样,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2004年全国卷第6题A项)
这个句子之所以有歧义,是因为“那样”指代不明:是说松下公司的产品“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呢,还是说索尼公司的产品“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呢?无法确定,造成了歧义。也可理解成,“不像”是领起后边全部,还是只领起“索尼公司产品那样”?再换言之,中间的部分,是和上一分句的关系紧——“错觉”就是松下公司的新产品具有的,还是和下一分句的关系紧——“错觉”就是索尼公司产品有的。
我们用斜线来划开,比较两种层次关系:
①松下公司这个新产品14毫米的厚度给人的视觉感受,/并不像索尼公司产品那样,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
②松下公司这个新产品14毫米的厚度给人的视觉感受,并不像索尼公司产品那样,/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
显然,①句的“错觉”是小句子的主语“索尼公司的产品”的,“不像”领起全部,中间部分与后面关系紧;②句的“错觉”是全句的主语“松下公司的这个新产品”的,“不像”只领起一部分,中间部分与上一句关系紧。
《刺客列传》中的这几句:“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与高考歧义句惊人地相似:都由三部分组成;“不”又与例句的“不像”一样,统辖的起止范围难定。我们也用斜线的方式,来探究下中间部分“置之匈奴”不同位置处理下对意义理解的影响:
①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
②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
对于①句,“不”字不统辖中间部分的“置之匈奴”,也就是太子丹不做“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的事;“置之匈奴”是可以做的,但只是一种假设的结果,条件就是后面的“丹命卒之时也”——“我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自己都要死了,自然无法保护樊将军,才送他到匈奴避难。对于②句,把“置之匈奴”和“弃哀怜之交”并列,共承前面一个否定词“不”,“不”字就统辖了中间部分的“置之匈奴”,也就是太子丹不但不“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也不会把樊将军“置之匈奴”的;接着讲了个很明显的理由:“这本来就是我用人的时候”。
由此,我们发现,两种层次关系的切分,都明确地指向了单一的理解方向。因此,就有理由怀疑,是不是标点的问题。或者说,标点稍微改动下,在“之交”后用分号(或句号),也可在“匈奴”后用分号(或句号),来区分句间关系进而区分句子意义,变教材句子为:①“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②“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
值得注意的是,《精讲精练·高中文言文》在翻译这句时,译文是这样:“我到底不能因为强秦的威胁,就牺牲我所同情、怜惜的朋友,撵他到匈奴去。这本是我需人做事的时候呀。”译文在“置之匈奴”翻译后用的是句号,这自然淘汰了另外一种意义。
但结合前后语境,根据太子丹对话的其他标点以及逗号、分号、句号的层次性,我以为用分号比较合适:
太子丹曰:“太傅之计,旷日弥久,心惛然,恐不能须臾。且非独于此也,夫樊将军穷困于天下,归身于丹,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愿太傅更虑之。”
文中的句号已经表明了太子丹此段话的三层意思:一否定太傅的计策,二不置樊将军于匈奴,三是请求太傅再考虑。需要换标点处,作为第二层意思的一部分,分号前是太子说的不弃樊将军的理由之一——同情,分号后是不弃理由之二——用人,都由前的“且非独于此也”统领。如果再掺杂进句号,既让第二层意思说的不集中,又势必干扰其他的层次,易让人误解为本段有四个意思,而用分号就避免了这样的问题,显得非常有层次性。
二
接着,我们来看看虚词“是”的用法。从它的用法上,也可发现上面这种改动比较合理,或者说“命”解作动词“派遣、任用”、“卒”解作名词“士卒、人才”妥帖些。
“是”作指示代词,一般是近指,翻译成“这、这个、这样”;几乎不作远指“那、那个、那样”来解释的。前面分析过,太子丹打算“置之匈奴”的话,也只是一种假设,而且是对远景的假设,本该翻译成“那(指将来“置之匈奴”的事)是在我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而翻译成“这本来是我生命结束的时候(做的)”,或者如《白话<</SPAN>史记>》这样翻译:这应当是我生命完结的时刻,都是无视远指的情况,随意迎合“是”的意义,违反了翻译“信、达、雅”中“信”的原则。其实初、高中不少地方把混淆近指与远指当作病句处理的。但这句翻译成“这本来就是我用人的时候”,就不存在上述的问题了,“是”指代目前这个时候,燕国的危急时刻。是切切实实的“现在”,而不是太子丹战败、生命结束时的“将来”。因此,我以为,在“置之匈奴”后用分号,翻译的意思比较合适。
三
除此之外,从太子丹的形象入手,也可以找到翻译的证据。因为这两种翻译的分歧,实质上是反映了太子丹这个人究竟是重情义,还是重能力?
如果翻译成“(把樊将军送到匈奴去)这本来是我生命结束的时候(做的)”,只表明太子丹是至情至义之人。但是,太子丹保护樊於期将军,是出于情义吗?显然不是。太子丹和樊将军没有交情,何来“情义”?可能只是出于“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而已,对自己的“国民”田光是既利用又戒备;对看中的荆轲“尊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也只是一种收买措施,“以顺适其意”罢了,而且后来还因为出发的时间,“太子迟之,疑其改悔”而激怒荆轲。对田光、荆轲都看不出多少情义,对落魄之樊将军的情义更是微乎其微!如果不是樊将军是一员猛将,而且敌人的敌人会具有更坚决的反抗性,正是他这种危急处境所需的话,他是不会拼命保护到最后不能保护而送去匈奴的。
对樊将军,太子丹确有“哀怜”“不忍”的言行,有听说樊将军自刭后“驰往,伏尸而哭,极哀”的表现,但似乎和“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所欲”一样,是刘备摔阿斗,政治家收买人心、作秀。
有人或问:既然是作秀,那么为什么这句不能这样翻译,让太子丹在鞠武面前“秀”一回呢?一者,鞠武是太子丹的老师,是他能商量大计的密切之人,这时没有必要作秀;二者,燕国形势危急,太子丹“恐不能须臾”,急需有能之人帮助,对于收留樊於期,没有必要蛮不讲理地对老师的意见以死来威胁,而应更多的是从正面来提醒需要用人的现状;三者,翻译成“生命结束的时候”,固然可以反映太子丹的决心,但从与荆轲分析刺杀计划,和后面一直在物色人选、预求匕首、配备助手这些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付诸实践看,应该是充满信心,奋勇直前的,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失败结局;就是想到失败,这个时候应该也不会用战败身死的话来泄气,否则怎么说服别人为自己的计划出力呢?第四,太傅鞠武为什么向太子丹推荐田光?就是因为太子丹说“这正是我用人的时候”!于是就推荐“为人智深而勇沉”的田光先生供太子丹驱遣。如果太子丹的话“是固丹命卒之时”译成“那是我生命结束的时候”,鞠武推荐田光的话就显得没有来由,非常冒失;后语不搭前言,整个对话的连贯性就值得怀疑!
而且,从文章的有关信息看,我认为,在当时燕国危急的情况下,太子丹并不是重情重义之人,他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救国,而不是个人私交;结识和拉拢一批人才,围绕在自己的周围,为抗秦保燕而斗争才是他的主要目的。其实在他眼里,能力是重要的,只不过是借情义来拉拢有“能力”的人;能力是目的,情义只是一种手段。
太子丹从秦国“怨而亡归”后,“求为报秦王者”,只是“国小,力不能”。“力不能”就是力量不够,这里自然是包含人才的缺乏。后来,战火将殃及燕国时,这种怨恨积累的报复秦王的心理,几乎挤占了他生命的全部,但一直苦于没有人才可用。
于是,太子丹一直在寻找并结交有才能的人。听说田光“智深而勇沉”,就迫切希望“愿因太傅而得交于田先生”;后来听田光说“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于是又“愿因先生得结交于荆卿”。从樊於期、田光、荆轲,可以看出太子丹寻找可用之人的心理之急切程度。在田光、荆轲尚未出现的情况下,急于用人的太子丹,收留樊於期,用“拣到篮里就是菜”、“逮个骆驼当马骑”来形容一点不为过。他和荆轲说“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虽然之前的樊将军作为秦的叛将,虽不能“使于秦”,至少是太子丹心目中的“勇士”,在“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的情况下,来一员猛将,能提升军队战斗力不少。樊将军不是简单的一碟“小菜”,也不是普通的劣马,值得重用,收留!
因此,拙以为,还是以教学参考书的译文为准,“命”作动词、“卒”作名词来解释;但改“匈奴”后逗号为分号。这样,读者在理解时就能从句间关系上分析,明确地剔除另外一种干扰的意义。

一稿:
“是固丹命卒之时”译文探讨
江苏省海安县
胡锦珠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教研指导/教材分析” 10月9日采用;
链接:“是固丹命卒之时”译文探讨】
苏教版选修教材《<史记>选读》节选了《刺客列传》,其中有一句“夫樊将军穷困于天下,归身于丹,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P99)。对于“是固丹命卒之时”,与课本配套的教学参考书上是这样翻译的:这本是我需人做事的时候啊。江苏省重点名校特高级教师联合编写的《精讲精练·高中文言文》(主编杨志芳、宗瑞冰,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6年9月版)也是这样翻译的。
但教学实际中,不少同学翻译为:(把樊将军送到匈奴去)这本来是我生命结束的时候(做的)。网上搜索,发现和这些同学们一样想法的不少。这两种翻译,在字面上都是通顺的。但哪个更适合语境呢?关键分歧在“命、卒”两字,到底是名词“生命”、动词“结束”,还是动词“派遣、任用”、名词“士卒、人才”呢?
产生这两种翻译的原因,我认为是标点的问题。如果改一下,就可避免歧义,况且标点本身就是后来人加的。
先看一个歧义的病句:松下公司这个新产品
14毫米的厚度给人的视觉感受,并不像索尼公司产品那样,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2004年全国卷第6题A项)
句中出现了松下公司的产品,也出现了索尼公司的产品,而下文的“那样”却指代不明:是说松下公司的产品“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呢,还是说索尼公司的产品“有一种比‘实际厚度稍薄的错觉’”呢?无法确定,因而造成了歧义。或者说,中间的部分,是和前面的关系紧——“错觉”就是松下公司的,还是和后面的关系紧——“错觉”就是索尼公司的,而有歧义。
同样,“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也有两个停顿,但中间的部分,到底是跟前面的意义联系紧呢,还是和后面的意义关系紧呢?也就是说有两种标点情况:
①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
②丹终不以迫于强秦而弃哀怜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时也。
这样,①句也就把“置之匈奴”和“哀怜之交”并列,都共承前面一个否定词“不”。“是固丹命卒之时”也这就是明确的“这本来就是我用人的时候”。若是②句,“置之匈奴”就是一种假设的结果,条件就是后面的“是固丹命卒之时也”,也就是“这本来是我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
值得注意的是,《精讲精练·高中文言文》在翻译这句时,译文是这样:“我到底不能因为强秦的威胁,就牺牲我所同情、怜惜的朋友,撵他到匈奴去。这本是我需人做事的时候呀。”译文在“置之匈奴”翻译后用的是句号。
我臆测几点,认为应该“命”作动词、“卒”作名词解。
首先,太子丹胸怀大计,但一直苦于没有人才可用。“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者,国小,力不能。”“力不能”就是力量不够,这里自然是包含人才的缺乏。
其次,太子丹一直在寻找并结交有才能的人。听说田光“智深而勇沉”,就迫切希望“愿因太傅而得交于田先生”;后来听田光说“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于是又“愿因先生得结交于荆卿”。他和荆轲说“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樊将军作为秦的叛将,虽不能“使于秦”,至少是太子丹心目中的“勇士”,在“今计举国不足以当秦”的情况下,来一员猛将,能提升军队战斗力不少。
第三,太傅鞠武批评太子丹坚持收留樊将军说“……连接一人之后交”,也就是“为了结交一个新朋友”,可见他都认为太子是在结交、拉拢人才,只是这人才太危险。
第四,翻译成“生命结束的时候”,揭示的是太子丹的重情重义;而“用人之时”反映的是太子的功利与利用。太子丹和樊将军没有交情,何来“情义”?可能只是出于“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而已。对田光是既利用又戒备;对荆轲“尊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也只是一种收买措施,“以顺适其意”罢了,而且后来还因为出发的时间,“太子迟之,疑其改悔”而激怒荆轲。对田光、荆轲都看不出多少情义,对樊将军的情义更是微乎其微!对樊将军,太子丹有“哀怜”“不忍”,有听说自刭后“驰往,伏尸而哭,极哀”,但似乎是刘备摔阿斗,政治家收买人心、作秀的成分居多。
第五,如果翻译成“生命结束的时候”,固然可以反映太子丹的决心,但似乎对自己的计划不是充满信心。但从与荆轲分析刺杀计划,和后面一直在物色人选、预求匕首、配备助手这些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付诸实践看,应该是充满信心,奋勇直前的,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失败结局。
拙以为,还以教学参考书的译文为准,但改“匈奴”后逗号为句号。也可改成分号,分号前是太子丹说的不弃樊将军的理由之一同情,分号后是不弃理由之二用人,都由前的“且非独于此也”统领。这样,读者在理解时就能从句间关系上分析,明确地剔除另外一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