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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2007-11-01 17:09阅读:
文学理论教程 童庆炳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三编文学创造 第八章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概念

1 艺术真实 p.161
它是作家在假定性情境中,以主观性感知与诗艺性创造,达到对社会生活的内蕴,特别是那些规律性的东西的把握,体现着作家的认识和感悟。
这是一种特殊的真实,是主体把自己的“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而创造出来的审美化真实。
它既不像生活真实那样与生活本身是同一的,也不像科学真实那样能够验证和还原。

2 艺术概括 p.162
就是作家依据自己的体验和认识,以主体的审美价值追求能动介入方式,对富有特征的事物给予独特艺术处理,从而在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基础上,创造既具有鲜明的独特个性又具有相当普遍意义、体现着一定审美价值取向的艺术形象之方法。

3 情感评价 p.165
情感评价是文学创造的本质属性。
情感评价是文学的本质属性和文学创造的必然要求,它作为一定的价值取向,内隐着人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宗教和审美等社会性需要与态度,以及由此诸多因素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心理体验和判断。

4 人文关怀 p.170
人文关怀是一种崇尚和尊重人的生命、尊严、价值、情感、自由的精神,它与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生存状态及其命运、幸福相联系。

5 艺术形式 p.179
形式创造的产物。
它是语言材料及各种艺术手段的有机组合,是艺术内容的组织、生成与呈示,是艺术文本的存在形态,是文学审美价值的实现方式。

6
品格高尚 p.167
所谓品格高尚,是指情感的态度方式给社会生活作出的“裁判”,蕴含着对美好事物、美好情操、美好生活和美好理想的守望与追求,以及对丑恶、腐朽和阴暗事物的拒斥。

7 人格 p.167
人格是指一个人的各种心理特征的综合或基本精神面貌,它是为人的各种需要决定的。
在人的种种需要中,像爱、尊重、认知、审美等高层次的需要,规定着人的本质,决定着一个人的人格。

8 形式创造 p.176
所谓形式创造,是文学审美价值追求的最后完成,指的是逻辑上的含义而不是时间上的概念。

填空

1 “真”乃是文学的审美价值追求实现的基础。 p.155

2 “真实性”是衡量文学创造成就的首要标准。 p.155

3 凡是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存在的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生活真实。 P.156

4 “诗艺”即艺术手段和艺术技巧。 P.161

5 文学创造就是既以艺术真实反映生活又以情感评价裁判生活的方式,实现其价值功能的。 P.165

6 认识是对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客观反映。
情感是基于人的需要、观念等思想意识而对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评价。 P.165

7 “诗意的裁判”就是善与美的统一,它既是对情感评价的价值品格内容的规定,也说明了情感评价的实现方式。 P.166

8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某种功利价值选择可能成为文学创造一个时期人们关注的热点,体现为“时代精神”。 P.169

9 所谓“文体升华”,即文学作品形式层面的审美价值追求。 P.174

10 所谓“艺术的支配”,就是作家的艺术思维是以审美价值取向的情感为动力,充分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在想象中对素材进行生发、改造、整合。 P.178

思考题

1 怎样理解“真善美”及其统一是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p.154

文学作为认识活动,以内在尺度创造艺术真实,要义是求“真”,体现为“历史理性”。作为审美活动,文学创作情感地评价对象,核心是尚“善”,体现为“人文关怀”。最终,文学创造还要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形式创造,为情感评价所把握的艺术真实“造形”,使之成为艺术文本,境界是呈“美”,体现为“文体升华”。
质而言之,真、善、美即文学创造的价值追求。

2 在文学创造中“真、善、美”与“艺术真实”、“情感评价”、“形式创造”是什么关系。 p.154

真、善、美在文学创造的价值结构中虽然“三位一体”,相互融通,但就其内在机制的主要方面而言,“艺术真实”主要与真相关,“情感评价”主要与善相关,“形式创造”主要与美相关。

3 艺术真实有哪些主要特征。 p.156 159

一是与生活真实不同,艺术真实以假定性情境表现对社会生活内蕴的认识和感悟。艺术真实是内蕴的真实、假定的真实。
二是与科学真实不同,艺术真实对客体世界的反映具有主观性和诗艺性。艺术真实是主观的真实,诗艺的真实。

4 说明艺术真实区别于生活真实及科学真实的原理。 p.157 158 159 161

艺术真实不是生活真实的自然主义摹本,而是对它的反映。反映具有主观能动性,就是说,艺术真实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和感悟的产物。
如果说表现社会生活中某些本质性东西的价值取向是艺术真实的内在要求,那么艺术情境的假定性则是艺术真实的外部特征。

作为人类的知识体系,科学活动是把自己的研究对象(自然界、人类社会等)当作独立于主体意识之外的纯客体来把握的;尽管这种把握不可避免地要打上主体介入的印记(理论方法及观察手段的影响),但是它的方向和目标却是致力于认知的客观性,让客体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在不受主观影响的条件下显露出来。
文学创造则不然,它是站在人的生命体验与审美感受以及对社会生活给予人文关怀的立场上,因而其对客体世界的认识、感悟与表现带有浓厚的主体性或主观性。
文学按照主观化方式把握客体世界以激发人们的审美情感为目的的价值取向,使它必然要讲究“诗艺”。
艺术真实既不像生活真实那样与生活本身是同一的,也不像科学真实那样能够验证和还原。

5 诠释艺术概括的价值意义。 p.164

艺术概括是以对特殊的即富有特征的事物的观照和描述为途径的。
对富有特征事物的观照和描述是以审美价值追求为导引的,它本身体现为创造主体的“价值”选择。
尽管艺术概括是在对富有特征的事物的观照和描述中实现的,然而并非意味着作家对这些事物可以不作提炼、加工和改造。
如果说对“特殊”的即富有特征事物的观照和描述的是“价值”的选择,那么给予这些事物以改造与提高则是“价值”的创造。
这是艺术概括的规定性之一。
以艺术概括创造艺术真实,是文学作为认识活动的价值追求。

6 怎样理解情感评价的文学意义。 p.165

情感评价的文学意义,可以从所谓的形象性问题上得到印证。毫无疑问,创造艺术形象永远是文学创造的中心课题。这个课题意味着作家必须把对生活内蕴的认识与感悟体现在艺术形象之中。然而徒有形象性的制作并不能成为艺术。
要成为审美精品,就要在对客体对象的反映中融进审美价值取向的情感评价。

7 阐明情感评价的高尚品格及功利取向与文学尚“善”的审美价值追求的关系。 p.167 168

情感评价作为“善”的价值追求具有高尚品格和功利取向。
惟有品格高尚这样的价值取向的情感,文学创造才会抑“恶”扬“善”,给读者以积极向上的精神影响。
文学创造中对社会生活的情感评价,实际就是作家的人格投放,是在其创造的艺术世界中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人格的过程。
文学作品对表现对象的情感态度高尚与否,归根到底是以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与人生幸福为价值标准的。这就是说,以“善”为价值取向的情感评价带有助益社会人生的功利性。
对社会生活的情感评价所隐含的功利性质,是文学审美价值创造的必然要求。

8 诠释情感评价的诚挚情态及艺术呈示之含义。 p.169 170

所谓诚挚的情态,是指文学作品的情感评价属真情而非假意,不是“无病呻吟”。真情还是假意,关乎情感评价的价值追求能否实现的问题。
关于“善”的价值取向,在文学作品里不是教义式的赤裸裸的直白,而是艺术方式的呈示,即把情感评价寄寓于“境”的创造之中,并与“理”的诠释相交融。
艺术的呈示,是文学审美价值实现的方式,其情与境的融合,让读者从中获取的不仅是思想上的教益,同时还有精神上的享受。

9 为什么说人文关怀是“善”的终极价值体现。 p.170 171 172

人的一切精神创造(物质创造也是如此)都是从人的需要出发的价值活动,体现着人的尺度和目的,因而“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就成为人类一切创造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文学的价值追求是以人为中心的。
作家天生是人类命运的关注者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促进者。当文学步入作家时代之后,人文关怀遂成为他们的自觉的价值追求和神圣的社会职责。
人文关怀从来就是也应该是文学创造的永恒主题,是其尚“善”的终极价值追求。

10 谈谈你对文学作品中的人文关怀与历史理性之间关系的理解。 p.172 173 174

作家是在对社会生活的规律性的认识和描述中寄寓人文关怀的,因而其对人的生命、尊严、价值、生存状态及未来命运的深情关注,同历史理性血肉般地联系在一起。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历史理性存在着人文的维度,人文关怀存在着历史的维度,是“真”与“善”两个价值取向的交会。
文学作为审美创造的自由空间,作家完全有权利而且能够在不同的历史理性视点上去展现人文精神。
单一的历史视点的强调,不仅违背艺术规律,有时还会导致对人文精神的伤害。
文学是人文领域,理应多一点向真向善向美的人文关怀的倾注,少一点非艺术非审美单视点的理性主义的偏执。

11 为什么说形式创造对文学审美价值的实现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 p.174 175

形式创造是文学的真善美价值追求的最后完成。
任何精神作品都有它的存在形式,否则它的内容就无以体现。
艺术形式与它体现的内容之间完全处于合一的状态,就像人的灵与肉的关系一样。
艺术家往往倾向以形式为艺术的基本,因为他们的使命是将生命表现于形式之中。

12 阐释“内容形式化”与“形式内容化”的审美创造内涵。 p.177 178 179

文学创造过程中内容转化为形式的过程,体现为内容的有序组织和有形呈现。内容形式化的后续阶段,是作家运用各种表现手法的艺术话语,把在艺术构思中产生的“作品的轮廓”外化或物化为艺术文本。
形式创造还具有塑造内容或者帮助其生成的作用。即文学创造还是形式的内容化过程。在文学创造的实践中,由于形式的生成作用,内容确能得到深化或升华乃至于产生审美新质。

13 谈谈你对“有意味的形式”这一概念的见解。 p.180

“形式”所以“有意味”,是因为它们内蓄着一定的社会历史内容和人类的审美情感。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自然现象和社会事物的形式不断地作用于人们的生活,人们也在不断地认识它们的过程中把它们主观化、情感化、心灵化,久而久之,这些形式就成为人类情感与意识的较为固定的表现;因此,当它们从现实的具体事物身上分化出来而成为独立的、具有稳定性的审美对象时,尽管它们与自己曾经拥有的社会功利内容及目的之间呈现出明显的疏离状态,然而它们都由于能与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审美经验和审美心理结构相对应,因而依然能给人们以“有意味”的审美感受从而达到情感上的交流。

14 有人说文学作品是不可转译的(包括各民族语言及古今文之间),你认为有道理吗。为什么。 暂无

15 艺术概括的具体规定 p.162

一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
二是实现“个别”与“一般”相统一是一个艺术提炼的过程。

16 如何对待形式问题 p.175 176

对待形式问题,历来存在两种相反的观念和理论。一种是重内容轻形式的倾向。另一种是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在文学与艺术形式之间画上等号,从而把艺术形式在文学创造中的价值地位推到极端化的地步,显然是失当的。
重内容轻形式的理论倾向强调内容决定形式的观点虽然具有它的合理性,然而艺术形式对内容的塑造性及其自身的审美价值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则是它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理论缺失。
艺术的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割的,在文学作品呈现的具体情境中,内容是它的这一形式的内容,形式是它的这一内容的形式,两者互为存在的条件和根据,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了。

17 形式创造的基本内涵 p.176 178

一是内容形式化。
二是形式内容化。
作为文学审美价值追求的最后完成,形式创造是一个内容形式化与形式内容化的互动过程。它既体现为对艺术内容内在结构的组织和构成,又体现为运用语言材料及艺术手段(表层结构、体裁样式、韵律节奏、表现手法)生成内容并使之呈现的外在形态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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