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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股权设计

2019-06-22 08:13阅读:
餐饮行业股权设计
一、餐饮店股权如何分配?
餐饮店更多的是依靠店长管理,厨师手艺,员工勤劳的付出。所以在设计股权分配的时候,可以从这几个入手分配。假设,一家餐饮店,从装修到招聘员工到正常开业,估计需要100万。按照100万来分配计算,店长占股10%,厨师6%,前堂经理占股6%,员工占股2%
前期的员工,考虑到一个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所以可以先从工作满3年以上的优秀员工中,先选择3名可以参与股权分配。但有个要求,员工只能是享有分红,没有一个管理的权利,还有就是要求只有在店里继续工作,股权才有效,如果因为离职离开了或者其他原因,不想入股的,可以按照原价退还。甚至还可以加个期限。采用期限股权制,比如,三年为一个期限,时间到了,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入股,或者是觉得不愿意继续了,也是可以退还股份,按照原来的股份原价退还给员工,这样对于员工的吸引力还是很高的。
在上面的股权分配,还可以加入一些绩效考核制度,比如,规定一年的销售额度为200万,如果超出达成业绩,超出的部分,可以提供分配的比例,这样即使入股的时候股份比较少,也可以多分点。对于店长或者是厨师,对于一些优秀且资深的,有能力培养新的员工的,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的股权,以此用来调动店长以及厨师其积极性和鼓励老店长或者是厨师,培养出新的接班人。

二、餐饮股权结构15:30:55
首先,餐饮合作的股权上,要尽量避免均分。这是一条禁令,不管你懂不懂,反正必须要死记这一条。均分的股份结构是创业后期出问题的问题根源,几乎绝大多数
合作伙伴,在生意做好以后出问题,都是因为最开始的股权均分。
因此以后如果遇到有人来邀请你一起开餐厅,发起人如果主动提出股份均分,说明他不合格,或者不专业,建议慎重。
“有用”原则。既然不要均分,那怎么分配股份比较好呢?在说到这个问题前,不得不再次强调的是,餐饮合作人,必须遵循“有用”原则,参与创建一个餐厅,或者一个餐饮品牌的合伙人,必须要在后面的实际工作中是有用的,而且这个有用是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而不是用钱可以轻易搞定的,比如懂设计菜单。
因此,根据餐饮三要素,在菜品和味道运营和管理营销和宣传这三方面,最好各有一个负责人,当然,合伙生意最少也是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懂技术的师傅,负责菜品和味道,另一个就是同时承担营销宣传和运营管理两块工作,那么股份怎么分配比较合理呢?
纯技术合作人的股份,一般在1020%之间,他不需要负责管理工作,只需要把餐厅的菜品味道和厨房的浪费控制好即可。当然,如果技术负责人同时还具备运营和管理能力,则可以在基础上再增加一定份额,如果技术合作人本来就是餐厅发起人,那就算是超过50%,也合情合理。
除了技术合作人,另一个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创业发起人,也就是这个项目的主心骨,不管他的工作是负责营销宣传,还是运营管理,或者是两者兼顾,这个作为创业主心骨的人,必须拿大股份,成为大股东,股份一般在45%60%之间,为什么他要占据这么多股份?因为其他人都可以撂担子,唯独这个大股东不行。
除了技术合作人和合作主心骨两个人,剩下的股份还有20%30%左右,就是留给运营管理合作伙伴的,为什么这个人的重要性要排在第三?是因为他在创业的前期是可被替代的,前期只要技术合作人和主心骨两个人通力合作,第三个人没有也能创业;那么为什么这个人的股份要大于技术合作人呢?因为创业后期,这人的作用远远大于技术合作人。
因此,餐厅的股权结果中,比较合理的比例是15:30:55,然后在这个比例基础上,上下变动一点都没关系,确定下这样的股份结构后,就意味着占股份越多的人,就需要付出越多,否则没资格拿那么多股份。
万一开始没有三个合作人,只有两个合伙人怎么办?那也需要提前约定好,把第三个人的股份预留出来(通过股权代持,设立期权池),由其中一个人代持,或者由两个股东分别代持,因为如果餐厅有幸做起来,以后必然要补强合作团队,引入优秀的合作伙伴,而真正优秀的人才,不可能靠工资能吸引到。
举例说明:甲和乙合作创业,暂时没有丙,两者约定,股份三招三人合作的比例为:55:30:15,但因为现在只有两个人,因此各为未来的第三个人代持15%,于是股份结果变为:甲作为发起人,占70%的股份,乙作为技术活人,占有30%的股份,然后合同约定好,一旦第三方进入,双方必须无条件让出15%的股份。

三、餐饮连锁店股权激励模式
西贝、喜家德、海底捞的股权设计有何玄机?好的股权设计,小可以搞定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大可以助一家企业基业长青。喜家德、西贝莜面村、海底捞都在用经验告诉你,股权设计,本质是动力设计。
1.喜家德358模式
喜家德虾仁水饺是一个很好的案例。老板高德福用一套股权设计解决了N个难题,这个的股权模式叫358
3%(干股),是激励员工的。即员工不用出钱就可以享受店面3%的股份分红。
5%(银股),是激励店长的。即店长每培养出一个新员工去开新店,就可以在新店入股5%。
8,是给基数加了系数,即以现金入股8%。当老店长有55%的股份后,可以入股8%,在拥有58%的股份后,可以拥有店面20%的股份,即从第11家店以后可以拥用单店20%的股份。
看出来没,喜家德的动力机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加了系数,用爬坡式的动力机制,激发店长带新人的动力。让店长花心思带人比自己一门心思开店赚得更多,让老带新变成自发模式,这样,就把扩规模和带新人两个困扰餐饮老板的问题同时解决了。
  可能有人要说,这不是传销吗?这种方案确实借鉴了传销的利益关联机制,但更加完善和科学,加入了“风险共担”。

挣钱大家一块挣,赔钱大家一块赔,以共担为基础的共享,才更有效。通过共享企业财富的机制,让员工从打工者变成合伙人,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赢。
  还有人问为什么是358,不是369呢?这个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行业性质、行业收入来灵活设计。

2.西贝模式(总部和分部合作开店)
  员工分红上千万的餐饮企业,还有西贝莜面村。西贝采取总部和分部合作开店的模式,总部持有60%的股份,分部持有40%的股份,在60%的股份中,贾国龙(西贝创始人)拿出15%分给管理团队。
为了把“利”分给更多的劳动者,2016年贾国龙决定回购股东的初投资,回购之后,把1/3的股份折价后分给1000个合伙人。不止于此,贾国龙还计划在未来,把公司股份的85%分给员工,留给自己和妻子的股份仅剩15%。
  当分部的员工收入过千万后,贾国龙提议:超出50%的部分投入到一个奖金池,然后再把这部分钱分给员工,那些过千万的老大们全部同意贾国龙的提议。
  西贝就是靠这样的股权设计,从初的一家小吃店发展成为全国拥有264家店、2万多名员工的餐饮企业。
  贾国龙曾说过:节制股东的欲望,把利更多的分给贡献智慧和付出劳动的人。也许这才是西贝股权设计方案的底层逻辑。

3.海底捞模式(师徒制):
A级店的店长有资格当师父,师父自己选择徒弟,公司不干涉人选(“家族”人数限为512人)。由教练组会组织资格考试对徒弟进行认证,合格者成为储备店长。
师父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而浮动工资属于利润分享的范畴,店长可在两种方案选择其一:
一是自身餐厅利润的2.8%,店长就一心一意把自己的店经营好即可。
二是通过带徒弟,分享徒弟餐饮的利润。公式计算如下:
自身餐厅利润的0.4%+徒弟餐厅利润的3.1%+徒孙餐厅利润的1.5%
徒弟店的评级不影响师父店的评级,但只有徒弟店也达到A级,才有资格发展徒孙。
三层级激励机制鼓励老店长培养徒弟,因为可以从徒子徒孙店分享利润,老店长(师父)积极性大增,不仅对徒弟倾囊相授,还愿意凭经验帮徒弟找好的开店位置,开店以后帮助徒弟店提升评级和培训服务员。公司也不担心裙带关系的问题,明确的师徒利益机制,让老店长不可能随便找个亲戚去填补新店长的位置,因为徒弟店是老店长主要的收入来源,选错人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利益。

四、餐饮人必备的股权知识
1.股权分配中的四个要点
分股:在股权划分上,既要设计资金股又要设计管理股,随着企业发展,管理股的作用会大于资金股
分工分工明确,不能一个人管所有事
分权:创业初期,一定要有一个在企业中做最终决策的人。而这个人的能力不以资金多少评论,而是以对企业的贡献度来衡量。
分利:按照贡献多少进行分配,即采取同股不同利的方式进行股权分配
2.股权退出的6大条款
股份代持:在一定期限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期限满后登记在工商局章程上。
股份分期成熟:例如20%的股权,分期四年,每年考核合格,成熟5%
退人退股:股东中途退出,其他股东可以按照溢价回购股权。
违约金:增加违约方成本,督促其变更股权。
限制条款:例如可以约定财务现金低于100万时不能退股、新店开业半年内不能退股等。
期权池:股东提出转让股份时,可以按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价格向期权池转让。
3.成长性的餐企,股权激励方案
干股激励:所谓的干股激励,就是员工不用出资还能分享企业的红利。
期股激励:授予员工一定比例的股权,让员工先行享受到入股的分红,在员工得到分红款之后,再用分红款去偿还购买股份时应付的款项。
掏钱买股:让员工一次性掏钱买股,员工越愿意掏钱入股,说明员工对企业的信心越足,正好印证钱在哪儿,心在哪儿
这三种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例如喜家德的358模式,就是干股与银股的混合。
4.“同股不同利”的股权分配方案
在设计股权方案时,首先要设定餐厅的经营战略和目标,并围绕目标,合伙人进行分工,营销、管理、厨房、资金等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之后对个人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尽管你享有之前约定的股权,但也没办法分到预期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同股不同利”,避免了吃大锅饭的现象。
5.“增量分红法”
如公司中AB是股东,股份平分,双方处于僵持状态,我们采取如下方法:
假设去年利润是150万,如果A经营, A保证B的分红不低于去年分红的75万。
在年终利润超过150万的部分, A多分,比如说150万到180万,超出30万,则A60%B40%180万到200万的部分,A70%B30%200万以上A80% ;同时约定对赌机制,A经营低于150万,要保证B分到75万。
A挣得多,分得多,挣得少,分的少,要保证不参与经营者的利益,此法称为增量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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