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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可替代神——《圣经》与《道德经》的共同宗旨

2019-12-21 11:12阅读:
  一、《圣经》的伊甸园即是《道德经》中的纯朴自然状态
  “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圣经·创世纪·第2章·第8、9节》)“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圣经·创世纪·第2章·第15节》)“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圣经·创世纪·第2章·第28节》)
  《道德经》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与伊甸园具有同样的性质,“太上,不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第十七章》)。“小国寡民,……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第八十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惟弗居,是以不去。”(《道德经·第二章》)这种自然状态是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正由于不居功,就无所谓失去。
  伊甸园与《道德经》自然纯朴状态的共性之一,人很幸福地生活在这里,过着平静安乐自足的生活;之二,人不需要创造和改变什么,因为神(在中国文化的表述中是“天”,圣人也只是更善于表述天意)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人不要去干预万物,只是去“修理”、“看守”和“管理”,一切只是满足基本生存的需要,即“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便足够了;之三,人与神(天)各司其职,互不干扰,人只需要管好眼下的事情,而不要去探讨那些玄乎其玄的问题。“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
  二、伊甸园的自然状态是怎样被破坏的
  《圣经》说:“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圣经·创世纪·第2章·第9节》)神吩咐人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圣经·创世纪·第2章·第16、17节》)这里“分别善恶”是全文的关键,人不必去分别善恶,只有神(或天)才可以分别善恶,这就是人与神(天)的根本区别。

  可 是,人迟早是会分别善恶的,伊甸园自然状态的好景必定不长,其中蛇和女人起了很大的作用。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你们一吃了那果子,眼就明亮了;你们会像神一样能够分别善恶。”(《圣经·创世纪·第3章·第4、5节》)吃了果子之后,“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圣经·创世纪·第3章·第7节》)神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圣经·创世纪·第3章·第11节》)于是人被迫离开了伊甸园,也脱离了自然状态,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人要去模仿神,并且像神一样去分别善恶。
  同样的主题在《圣经》中还出现了一次。人离开伊甸园之后,其后代仍不思悔改,恶行越来越多,神决定再次惩罚人,并且希望人自己回归到纯朴的自然状态,这就是大洪水的故事。“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圣经·创世纪·第6章·第12、13节》)同时让挪亚准备好一个方舟,使自己一家及所有生物躲过了这场灾难。
  当挪亚的子孙重新繁衍,生活蒸蒸日上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与伊甸园相似的事情。“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圣经·创世纪·第9章·第20—27节》)
  挪亚喝醉酒了,不知不觉中回归了自然状态,如同亚当、夏娃一样,人再次赤着身体,本是无所谓善恶的。错误在于他的儿子们又像再次吃了果子一样,要充当“分别善恶”的神,而且还企图去“掩盖”他们各自所理解的“恶”。当然,挪亚的两个儿子闪和雅弗的行为完全是善意的,他们认为父亲的赤身是“失礼”的行为,所以要为其盖上衣服来遮掩羞耻,他们的做法得到了神的奖赏。
  而挪亚另一个儿子含的行为则完全不同了,他企图扮演“分别善恶”的神,犯下了与亚当、夏娃同样的罪,他明知父亲的自然行为是无所谓善恶的,却硬是要用道德来进行衡量(或绑架),更恶劣的是他不亲自为父亲遮掩,而是利用了两个兄弟的善良,让他们去彰显“分别善恶”造成的恶果。含因此受到了惩罚,与亚当、夏娃受到的惩罚一样,是作为原罪延伸到他的子孙。可见,挪亚奉神的旨意对三个儿子分别做出的奖惩是公平合理的。

  三、人不可以勉强去充当神
  由此可以看出,《圣经》的观点是很明确的,神不允许人去充当“分别善恶”的神!如果人违背了这一点,自以为神而处世,必定要受到惩罚。当人想建造一座通天塔,自以为无所不能时,神就用语言的混乱来惩罚人。“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圣经·创世纪·第11章·第6节》)
  《道德经》与《圣经》的上述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为什么人“分别善恶”是一种罪恶呢?《道德经》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道德经·第二章》)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什么是美的东西了,就会不择手段去追求美,这就是罪恶啊;知道什么是善,也知道了怎样(替代天或者神)去现实这种善,罪恶便由此产生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道德经》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因为美善会引起人的欲望),所以一定要“使民无知无欲”,“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道德经·第三章》)人们为了获得美、实现善,使用了许多智谋和机巧,造成是非与黑白的颠倒,本来纯朴简单的事情变得混乱不堪,这一切,都是由于人“分别善恶”后带来的结果,所以,“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为什么神可以分别善恶,而人却不能分别善恶呢?道理很简单,这是因为人有利害关系而神不可能有利害关系,人受到利害关系的制约而又要像神一样被迫去判断善恶,必定会成为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在人不可摆脱的各种利害关系中,最根本的是生老病死,由于处在利害之中,人就不可能没有私心;例如同样具体的美善,对于具体的孩子、病人及老人来说,就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生老病死局限了人对于善恶的公正判断,但如果能够超越生老病死,那么人不再是人,已成为神佛了。人与神根本区别的原因就在于此。
  《道德经》说:“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自然界中生命之间的生死竞争,是客观规律的结果,人如果想替代神去主宰生杀之事,违背客观规律,就好比是替代工匠高手去削砍木头,必定会伤害自己。可是,人已经能够分别善恶了,既无法退回到之前伊甸园的自然状态,又不能去充当神,那么只有采取最接近于神的做法:即尽可能地远离利害关系、远离并警惕那些机巧智谋,尽可能正确地判断善恶。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道德经·第八十一章》)那些真实可行的话不漂亮,美丽浮华的话不真实。善良的人不巧说,巧说的人不善良。真正有知识的人不卖弄,卖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识。“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八十一章》)要像“圣人”那样,不存占有之心,而是尽全力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足;他尽可能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自然的法则,是强调利物而不是伤害;圣人的原则,就是有作为而不参与利害关系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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