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教学之听说法
2007-12-16 19:00阅读:
英语教学之听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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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之听说法 -| 听说法(The
Audio-Lingual or the Aural-Oral Method
Approach)是以句型结构为主线编写外语教材,“以句型操练为核心,着重培养口语能力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法”(鲁宗干,2001)。听说法又叫口语法(Oral
Method)、句型法(Pattern Method)、结构法(Structural Approach)、军队教学法(army
method)等。其代表人物为弗里斯(C.C.Fries)、拉多(R.Lado)等。
[来源]
听说法于20世纪40年代末产生于美国。二战爆发后,美国军队急需在最短时间内培养出精通外语特别是口语的军事人员。于是聘请结构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弗里斯(C.
Fries)及拉多(R.
Lado)等制订了训练军队的外语教学方案,进行外语口语强化训练。这样便产生了听说法。听说法主要盛行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实际上是在直接法,特别在Palmer的口语教学法体系基础上,与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观点相结合而形成的。由于这种方法要求的是听和说,训练的方法也是听和说,听说法便因此而得名。战后,许多语言学家和外语教学法家都很重视这个成就,并推广到普通学校的外语教学中去。六十年代中叶,听说法的发展达到了顶峰,流传到世界各国,蜚声世界外语教学界。
[教学流程]
[1] 认识(recognition)阶段:教师通过直观手段或上下文、情景等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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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生发出语言信号(主要是句型),表明语言信号所表达的意思,让学生把信号和它所表示的意思联系起来,即“听音会意”。
[2] 模仿(imitation)阶段:让学生通过仿说—纠错—再仿说,同时记忆。
[3]
重复(repetition)阶段:让学生重现通过模仿已经记住的语言材料,作各种记忆性练习,一直到能正确理解和背诵为止。
[4]
变换(variation)阶段:为了培养学生活用语言的能力,作各种不同的变换句子结构的练习。如,替换(substitution)、转换(con-version)、扩展(expansion)等操练活动。
[5]
选择(selection)阶段:让学生从已学的语言材料中选用某些词汇、成语和句型,描述特定的场面或事件。即综合运用,进一步培养学生把学过的语言材料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典型特点]
[1]
听说领先。根据语言学的观点,认为语言首先是有声的。学习外语不论其目的是什么,都必须先学听和说,在听和说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学习读和写。有声语言、口语是语言的本质特征,是第一性的。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书面语是口语的文字记录、是第二性的。口语是书面语的基础,书面语要在口语基础上培养,教学的顺序应当是先听说、后读写。
[2]
句型是典型的句子模式、语言的基本结构。根据句子在结构上的特点,从无数句子中归纳出一定数量的句子模式或基本类型,即句型。句型结构操练是外语教学的出发点,是外语教学的中心。句型教学主要通过外语与母语句子结构对比,根据由易到难的顺序进行安排,以突出句型的重点和难点。学生通过反复操练,达到自动化地运用每一个句型。
[3]
对比语言结构,确定教学难点。主张外语教学必须把外语和母语进行对比,找出它们在结构上相同和相异的地方,以确定外语教学的难点。在这个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写出适合本国学生学习的教材。教学时把重点放在攻克难点上。
[4]
句型操练主要通过刺激——反应——强化反复模仿,强化操练,形成自动化的习惯。认为语言习惯习得的过程犹如动物的行为一样,是一种刺激——反应的过程。学习外语同学习母语一样,要靠大量的练习和反复实践,养成一套新的习惯。语言知识和理解能力在这里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反复模仿,强化操练。
[5]
及时纠正错误,培养正确的语言习惯。根据刺激——反应学说,学生从学习外语的第一天起,无论是学习语音、词汇或句型,都要求学生理解得确切,模仿得准确,表达得正确,不放过任何性质的错误。一旦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以便使学生养成正确运用外语的习惯。否则,错误一旦形成,就难以纠正。
[6]
不用母语或尽量不用母语。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把翻译当作释义和理解的手段。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认为各种语言是不同的,一种语言的词义很难用另一种语言的词确切地表达出来。母语在外语教学过程中是很大的干扰因素。课堂教学中用母语进行翻译和讲解有两个主要弊病:一是减少运用外语的机会;二是阻碍学生排除母语为中介直接用外语理解和表达思想能力的发展。因此,外语教学要排除母语的干扰作用。因此,他们主张用直观手段、情境、借助上下文和所学外语直接释义。
[7] 广泛利用电化教学手段,特别是语言实验室。
[8] 语言材料的安排围绕着句型这个中心进行。
[9] 教师是教学的核心。
[优点]
[1]
重视句型教学。句型结构训练可以避免了语法翻译法的那种繁琐的语法分析和抽象推理,是学生掌握外语的有效手段。熟练地掌握句型,有利于外语语言习惯的养成。
[2] 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即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
[3]
重视口语能力的培养,在口语基础上培养书面语。听说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和学到比较自然的外语语音语调,使学生在学习外语的初级阶段,在有限的材料范围内就能流利地听说外语。。
[4]
广泛利用对比的方法,在对比母语与外语的句型结构特点的基础上找出难点,根据由易到难安排句型操练,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材,有利于加强重点和难点句型的训练和掌握,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外语。
[5] 利于教师组织材料、扩展对话,给教师以充分的发挥空间。
[缺点]
[1] 把语言看作是一系列刺激—反应的行为过程,忽视语言训练和运用的创造性。
[2]
在句型操练中一般不指明语法规则,同时也忽视词汇和语义的分析,这就使得学生对语言体系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加上句型操练是作为一种机械性的重复和记忆,学生的语言创造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
[3]
听说法过于重视训练语言的形式,脱离语言的意义和交际来机械地操练语言结构,学的语言很不自然,不利于培养学生应付自然的语言交际的能力,有些学生能把句型背得滚瓜烂熟,但在交际场合不会运用,或用得不恰当,甚至出错。
[4] 把听说材料本身当成了教学方法,而不是教学辅助工具。
[5] 教学材料馈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6] 电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给师生造成了额外的操作问题、负担、时间及投资上的浪费,而且效果并不总是很理想。
[7]
过多地、机械地模仿操练句型使成人外语学习者感到枯燥无味。教学方法机械、单调,容易造成课堂的沉闷气氛,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
[8]
听说法是由教师决定要教的内容,决定教的进度,决定学习的方法,指挥学生的练习,判断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生基本上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师教什么,他们就学什么。这种以教师为“核心”的教学方法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威多逊在论及外语教与学的关系时曾指出,教与学的关系不是一个过程对等的两端,不能把教的一方看成施动者,把学的一方看成是受动者,一方给,一方取。正确的关系是学的一方施动,教的一方助动。
[理论基础]
[1] 心理学基础:
听说法以行为心理学的基本原则为基础,并且吸纳了直接法的许多针对阅读法的口语技能不足的教学原则与教学程序(Mora,
2002)。行为主义实际上渊源于巴甫洛夫学说。华生(J.B.Watson)认为人和动物行为有共同的因素:S(刺激)——R(反应),即著名的条件反射学说。斯金纳(B.F.Skinner)把它发展成新行为主义,并把重点转移到了操作行为上:S(刺激)——R(反应)——R(强化)。认为强化是条件作用的规律。因此应当先刺激反应,再采用强化手段操练巩固形成自动化的习惯。听说法因此重视机械性训练,强调重复和模仿,同时也排斥或限制母语以建立直接联系。然而也有些学者认为,听说法强调图象和声音刺激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主张用整体结构的方法教词汇,并要求学生整体地领会语句的意思。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还有人认为认知心理学也对听说法的形成产生了影响,因为听说法把言语交际视为播发者(说话者)和接收者(听话人)的编码和译码传递信息的活动过程。从而提出了排除母语和文字为中介的主张。关于听说法的心理学基础问题,里弗斯(Wilga
M.Rivers)曾对上述各流派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其对听说法的心理学基础的折衷看法曾一度在心理学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2] 结构主义语言学基础:
以美国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结构主义描写语言学是听说法的语言学基础。这一时期,语言学不再停留在机械的原子观上。结构主义语言学以前的语言研究都把书面语作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而结构主义语言学则以口语为研究重点。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认为,语言便是口语,文字只不过是记录口语的符号。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这种“口语是第一性”的观点,体现在听说法的教学原则中便是“听说领先”。结构主义语言学不注意语言的意义,只对语言形式进行描写。他们把繁杂的语言描写出有限的音素,把千变万化的言语分析归纳出有限的句型结构。他们认为语言是有层次的结构,是由不同层次的小的结构一层一层地组成的,而句子则是基本的结构。因此,句型是语言教学的基础。他们认为英语扩展、替换和掌握有限的句型结构就能培养学生掌握运用外语的能力。以Skinner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把人的学习行为看成是一种刺激——反应的过程。认为在教学中只要采取积极强化措施就可使某种行为形成习惯。布龙菲尔德受了这种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把语言看成是一种行为,是一系列的刺激和反应。因此他认为人们学会语言,是经过刺激和反应而形成的习惯。人们说话时只知道说什么,并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即只意识到说话的内容,并没意识到自己话语中的语言结构(语音、词汇、语法),掌握语言是对语言结构达到高度自动化的结果。语言学习是一种过度学习,是一种技能训练,需要持久模仿、反复操练、大量实践,其他办法是无用的。关于这一时期听说法的教学思想,美国普林士敦大学教授
Moulton(1961)用五点听说法原则进行了概括:1)语言是说的话,不是写下来的文字;2)语言是一套习惯;3)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有关语言的知识;4)语言是使用这种语言国家的人实际所说的话,而不是某个人认为他们应该怎么说的话;5)各种语言都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