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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杂谈(50)“毕恭毕敬”与“必恭必敬”及其他

2007-12-09 11:17阅读:
偶尔翻阅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2002年3月31日试行),发现直到现在仍有人误用已经被国家整理废止了的“异形词”。如,“毕恭毕敬”就常常被一些人写成“必恭必敬”。其实,从汉字的理据性上考虑,“毕”的意思是“完全”“结束”等,组成成语“毕恭毕敬”,就是“完全恭完全敬”的意思。但一旦写成“必恭必敬”就变成了“一定恭一定敬”的意思了。“毕恭毕敬”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完全恭敬,而“必恭必敬”则多少含点勉强恭敬的意味。
“斑白”是指人的头发黑白相间,而如果写“班白”“颁白”就让人不知所云了。
“鬓角”是指人的头发靠近脸部的边际部分,“角”是从“边”的角度讲的。而“鬓脚”却转了一个弯,是从形象化的角度说头发的边际。显然,用“鬓角”准确一些。
如果教师、家长在察看孩子们的作业本时,注意到这些,并与孩子们讨论清楚究竟该用哪一种写法正确一点,那么孩子们的汉语基础则可能会牢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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