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留守人员管理规定
年
月
日,AAA有限公司依法召开了股东会,决议AAA有限公司清算,并成立了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为了维持公司清算的稳定,提高清算工作效率,避免资产流失风险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公司确定留守人员的原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财会、统计、保管、保卫人员必须留守,其他需要留守的人员及人数由清算组决定并予以公布。
2、在清算期间,公司的任何留守人员,尤其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保卫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留守人员职责:
(1)维护好公司现有资产,采取多种形式,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
(2)留守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随时掌握本企业的职工思想动态,努力工作,若发现有不稳定因素,要提前介入、提前报告,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切不能因工作不力造成非法上访,影响整个社会稳定。
(3)为确保各企业清算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每月15天以上的工作时间,并建立工作日志以备考察。
(4)公司留守人员有义务配合清算组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好员工的工作生活,避免重大群访、群诉等突发事件;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在清算期间,公司的任何留守人员,尤其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保卫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留守人员职责:
(1)维护好公司现有资产,采取多种形式,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
(2)留守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随时掌握本企业的职工思想动态,努力工作,若发现有不稳定因素,要提前介入、提前报告,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切不能因工作不力造成非法上访,影响整个社会稳定。
(3)为确保各企业清算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每月15天以上的工作时间,并建立工作日志以备考察。
(4)公司留守人员有义务配合清算组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好员工的工作生活,避免重大群访、群诉等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