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安平律师接受惠州电视台“房产家园”采访,解析开发商三种违约购房者如何应对
2015-03-27 10:59阅读:
3月27日上午9时,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余安平律师接受惠州电视台“房产家园”采访,就新房面积缩水、延期交房、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购房者如何应对进行了解析。余律师认为,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开发商交付房屋的面积应当与购房合同约定一致,实际面积低于合同约定面积不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均价退款;实际面积低于合同约定超过3%的,购房者有权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不超过3%的部分按照房屋均价退款,超过3%的部分双倍退款。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则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或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更高的利息。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了约定违约金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