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婚姻与社会》增订本前言
这本小书陆续写成于上世纪80年代,1989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印行。当时提倡解放思想,活跃学术。无奈本人格局小、思维层次低,仅能就与宋史有关的一些问题做直觉性思考,提出一些与当时通行观点不同或不尽相同的看法。如宋朝“积贫积弱”一说不甚确当,或可改称“弱而不贫”;宋代皇权与相权并非此强彼弱,两者均有所强化;“国初犹右武” ,宋太祖文武并重,重文轻武的宋朝国策始于宋太宗;宋朝大体“无内乱”、基本“无内朝”之类。所有文稿均抱商讨、请教态度,以平和笔调书写,不具刺激性。当年我等属于中生代,前辈师长大多健在,更不敢自以为是。
至于本书的内容,兼具商讨性与论证性。众所周知,宋史是当年中国古代史研究中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可商讨之处较多。如当时不少学者将宋代视为中国古代社会走下坡路的开端,而宋代贞节观念陡然加重,男子可以再娶、女子不能再嫁,妇女社会地位直转急下,便是其铁证。其实宋人“不以再嫁为耻”(清人王士祯语),本书以史实与数据表明宋代妇女再嫁不是极少而是较多。从前学界大有将宋代的不少“坏”事均归咎于理学即道学之势,如何看待宋代的理学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书对此有三点浅见:一是对理学家观点的归纳应当全面准确些,如朱熹确实说过“存天理,去人欲”,但不应当忘记他同时又说“人欲中自有天理”,只怕将理学家简单地一概定性为禁欲主义者欠妥当。二是理学不是赵宋统治者的官方哲学,《宋史•道学传》序说得对:“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三是不可高估理学对宋代社会的实际影响,理学兴起于两宋,流弊主要在明清。此外,人们往往将传统婚姻称为包办婚姻,此说并未揭示其实质,其实质应当是公开的不平等,包办只是不平等的制度在家庭内部的具体表现而已。
由于当年宋史研究的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论证的问题也较多。就“唐宋变革”论来说,虽然早已得到不少学者的认同或默认,但论证大多着眼于经济史角度,诸如从租庸调到两税法、从均田制到田制不立、从庄园制到租佃制,从豪民到田主、从部曲到佃客之类。其实还可以从社会史、政治史的角度着眼。南宋史家郑樵那段名言,知之者甚多,但无论证者。本人在对郑樵的宋代“取士不问家世”说有所探讨之后,本书又初步论述了郑樵的宋代“婚姻不问阀
这本小书陆续写成于上世纪80年代,1989年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印行。当时提倡解放思想,活跃学术。无奈本人格局小、思维层次低,仅能就与宋史有关的一些问题做直觉性思考,提出一些与当时通行观点不同或不尽相同的看法。如宋朝“积贫积弱”一说不甚确当,或可改称“弱而不贫”;宋代皇权与相权并非此强彼弱,两者均有所强化;“国初犹右武” ,宋太祖文武并重,重文轻武的宋朝国策始于宋太宗;宋朝大体“无内乱”、基本“无内朝”之类。所有文稿均抱商讨、请教态度,以平和笔调书写,不具刺激性。当年我等属于中生代,前辈师长大多健在,更不敢自以为是。
至于本书的内容,兼具商讨性与论证性。众所周知,宋史是当年中国古代史研究中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可商讨之处较多。如当时不少学者将宋代视为中国古代社会走下坡路的开端,而宋代贞节观念陡然加重,男子可以再娶、女子不能再嫁,妇女社会地位直转急下,便是其铁证。其实宋人“不以再嫁为耻”(清人王士祯语),本书以史实与数据表明宋代妇女再嫁不是极少而是较多。从前学界大有将宋代的不少“坏”事均归咎于理学即道学之势,如何看待宋代的理学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书对此有三点浅见:一是对理学家观点的归纳应当全面准确些,如朱熹确实说过“存天理,去人欲”,但不应当忘记他同时又说“人欲中自有天理”,只怕将理学家简单地一概定性为禁欲主义者欠妥当。二是理学不是赵宋统治者的官方哲学,《宋史•道学传》序说得对:“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三是不可高估理学对宋代社会的实际影响,理学兴起于两宋,流弊主要在明清。此外,人们往往将传统婚姻称为包办婚姻,此说并未揭示其实质,其实质应当是公开的不平等,包办只是不平等的制度在家庭内部的具体表现而已。
由于当年宋史研究的基础比较薄弱,需要论证的问题也较多。就“唐宋变革”论来说,虽然早已得到不少学者的认同或默认,但论证大多着眼于经济史角度,诸如从租庸调到两税法、从均田制到田制不立、从庄园制到租佃制,从豪民到田主、从部曲到佃客之类。其实还可以从社会史、政治史的角度着眼。南宋史家郑樵那段名言,知之者甚多,但无论证者。本人在对郑樵的宋代“取士不问家世”说有所探讨之后,本书又初步论述了郑樵的宋代“婚姻不问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