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酒纸上醉》之“清醠之美,始于耒耜”
2013-12-04 10:54阅读:
灯下酒纸上醉——汾酒文化漫谈
13、“清醠之美,始于耒耜”
汉代刘安《淮南子·说林训》云:“清醠之美,始于耒耜”。醠,指酒;耒耜,指农具。
古时的酒由粮食浸泡炊蒸并密封于坛罐发酵而成。前文曾论及酿酒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粮食和器皿。无粮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器则粮食无法发酵。酒与粮食息息相关,欲知酒的历史,自然必先了解人类文明之起源——农业。
中国酿酒习俗的起源一般认为发生在新石器时代晚朝,此时出现了确凿的饮酒器,即陶盉、鬶、高足杯等。据考证,黄河流域的磁山、裴李岗、北首岭、李家村等早期文化已明显出现较发达的农业和制陶业,中国酿酒的习俗完全有可能在此时发生。在磁山、裴李岗时期的诸文化遗址中发现的深腹罐、深腹三足器等陶容器,器体很大,应是用于盛贮粮食的,而陶壶、带流的三足壶、圈足钵等,则是盛水或饮水之器,这些盛贮粮食以及盛水或饮水的器具,极有可能就是原始酿酒的发生器和饮用器。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发现的仰韶文化大型陶瓮、缸、罐、鼎和壶、碗、盉,大溪文化的罐、缸、瓶、杯、壶、碗、鼎,以及河姆渡文化的罐、甗、壶、钵等等,都应是酒的发生器和饮用器。新石器时代晚期则开始出现陶甑、甗等与夏商周时期类似的专用酒器,这一发现表明其时的酿酒习俗已相当盛行
,酿酒逐渐迈进专业化阶段。
夏王朝把中国原始酿酒业推到一个新的阶段。《世本·作篇》关于“仪狄造酒”、“杜康造酒”、“少康作秫酒”的记述,《战国策·魏策》关于“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的记述,以及《纲鉴易知录》“古有醴酩,禹时仪狄作酒”的记述,正是夏禹和夏王朝时期酿酒习俗盛行的具体反映。
山西曾发现多处旧石器遗址。芮城的西侯度遗址经考证为我国境内目前已知的最古老旧石器遗址,距今约180万年;襄汾的丁村遗址经考证为旧石器中期遗址,其时丁村人已开始制造三棱大尖状器和鹤嘴形尖状器,并用于农业生产;朔州的峙峪遗址和吉县的柿子滩遗址,则同属旧石器晚期。最让人惊奇的是,我们现在使用的农具类型在陶寺遗址中已基本齐全,活跃在襄汾一带的陶寺人除使用石铲(耙)、水犁外,还熟练掌握了凿井技术,这无疑是先民生活的一大进步。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使得粮食丰产并剩余,凿井为酿酒提供了先决条件,手工业制作技术和器物制作的规模化为酒器酒具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山西无疑是酿酒最早的地区之一。而在夏商时期,汾阳所处晋西一带方国林立,此地出土的大量造型奇特、纹饰精美的青铜酒具说明汾阳一带当时酿酒和饮酒已十分普遍。汾酒博物馆陈列的“云纹铃觚”便是殷商晚期青铜酒器杰作,圈足内挂一铃铛,推杯换盏之际铃铛可发出悦耳响声,可见时人对酒的喜爱程度。
酒史也是与粮食有关的历史或政治史,从酒业的兴衰往往能看到一个朝代的兴衰。史上与酒结缘最深的王朝应是殷商,或者说,殷商兴于酒、亡于酒,可谓酒中的王朝。为何说殷商兴于酒、亡于酒呢?殷商延续夏王朝的农业命脉,社会活动仍以农业为主,殷商的强盛源自粮食生产过剩,酿酒比之夏王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嗜酒之风更是前无古人,“肉林酒池”便是明证。“肉林酒池”已是帝王失德的耻辱标签,一个朝代究竟该竞相奢靡,还是倡导节俭,其实也是治政的晴雨表。《史记》记载,商纣王“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考古专家曾在偃师商城内发现了“池”,经研究与史籍记载相近,是供殷商帝王娱乐的池苑。该“池”于1999年被发现,长约130米,宽约20米,现有深度为1.5米,四壁用自然石块垒砌而成,池底内凹,水池两端各有一条水渠通往宫城外,与城外护城河相通。
殷人好酒自然与殷代农业发展有关,虽然在今人眼中,殷商之农业还停滞在初期阶段:生产工具粗笨和耕作方法落后。考古发现,殷商遗址中的农业生产工具多为用木、石、骨、蚌做成的镰、锄、铲和耒耜等。石铲为石头磨光扁平而成,是考古中发现最多的挖土或松土工具,而蚌铲则由自然河蚌稍加磨制而成,骨铲则由牛牙床骨剖裂后再加修治而成。镰是收割工具,石制者居多,蚌制者较少。据文献所载,殷商农业中最常用的工具为耒和耜。耒分单齿、双齿,将单齿耒尖加宽,形如锹头,即为耜。在殷商时期,耒或耜都是重要的起土工具。
在甲骨文的记录中,殷商时期种植的农作物最多的是黍,即黍子,或称大黄米,其次是稷,即谷子、小米。黍、稷是殷商时期主要粮食作物,因之,甲骨卜辞中多有“受黍年”、“受稷年”的记载。此外,甲骨卜辞中还有关于稻、麦、来(大麦)和秜(野生旱稻)的记录,这些谷物不仅是殷商时期的主要粮食作物,还是酿酒的主要原料。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曾发现一座形制特殊的房子,房子建在高出地面1米的台基上,平面呈阶梯形,无前墙,只有密排的柱洞,进门处有台阶,大约是一座斜坡式房顶的建筑,屋内堆积大量灰烬和陶容器,并发现大量的桃、李、枣等植物种仁和重8.5公斤的人工培植酵母。在房子附近还发现两口水井,井内遗有木桶、陶罐等汲水用具,学者据此认为这是一座酿酒作坊址。台西酿酒作坊遗迹及有关遗物的发现,即是殷商使用酵母曲酿酒的实证。
殷商时期的畜牧业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也蕃盛起来,六畜(即马、牛、羊、鸡、犬、豕)不论在甲骨卜辞中,还是在郑州早商和殷虚遗址中都有发现。殷商时期的家畜除了食用和劳作外,多为供奉时的牺牲。当时祭祀用牲的数字相当惊人,少则数头、数十头,多则二三百头,甚至上千头,“不其降册千牛千人”便是其例,反映了其时畜牧业的发达。而田猎则是农业和畜牧业的补充,在殷商遗址中,经常可以发现鱼猎工具,时人已能熟练捕获飞禽、走兽和鱼类等。甲骨卜辞记载:“王阱允擒三百又四十八”,这是有关殷商牧猎记录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如果说殷人好酒之风为纣王打造“酒池”提供了借口,畜牧业和牧猎的发达,则为纣王构建“肉林”提供了丰沛的材料。
殷商因酒而亡,周承商制,饮酒之风虽有所收敛,酿酒之风却有增无减。西周王室曾发布禁酒令,饮酒、酿酒不仅未能禁绝,官方还大力发展酿酒业,以保障祭祀燕飨之需。《周礼》中有酒正、酒人之职官,此即专门负责管理酒的酿造和使用的官吏。酒正能辨别酒的五齐(剂),即泛齐、醴齐、盎齐、醍齐、沉齐,五齐或被人解释为酿酒的五个阶段,或被人解释为五种原料不同的酒,但不管何种状况,五齐都应是古人酿酒的经验总结,说明在西周时期,谷物酿酒的技术已更臻完善。
(《山西经济日报》2012年12月1日
专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