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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有感

2011-07-14 08:29阅读:
最近看了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宋立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看第一遍感觉还有点模糊,再看一遍后,大抵明白了一点门道。感觉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很多不为常人所知的学问。事实上,生活的背后反映了人际互动的许多奥妙。
人际互动有什么奥妙?譬如,一个人和另一个陌生人相见。显然,人们内心先要根据人的各种特征如职业、衣着、外貌等对人进行归类。这过程实际上就反映了社会的特征。社会是由一套规范组成的,不同人生活其间往往拥有不同的社会身份。所谓社会身份,就是指他人根据我们所属的群体而对我们产生的理解。如断定这个人是教师、公务员、老板、工人等。断定之后,人就要根据自我对自身身份的主观定位来决定人际互动的立场和策略。而我们对自己的自我理解,就是自我身份。但它不一定与个人身份相吻合。所谓个人身份,就是个人独一无二的东西,如指纹、血型和个人身体缺陷等。一个社会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个人档案制度,每个人的个人档案都一个人个人身份的准确记录。但在人际互动过程中,“有的人想证明自己是他所不是的人,有的人想证明自己不是他所是的人。”P87前者如犯罪分子,后者如名人常戴墨镜出家门。因此,人际间的互动,往往充满了装的艺术。而这在蒙受污名者与常人的人际互动中表现得极为明显。
戈夫曼的《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一书,主要是分析蒙受污名者和常人之间的人际互动。所谓污名,就是使某个人失去资格获得社会充分认可的一种贬损关系。污名可以表现为许多形式,但大抵可分为生理污名(如残废)、性格缺陷(如有精神病史、有犯罪前科,性无能,性变态等)和背景污名(印度种姓制度中贱民)。污名是社会控制的文化机制,它使得人们对一些人予以差别对待。从蒙受污名者来理解,蒙受污名者尽管内心想做正常人,但某个特征使它无法与正常人一样作为,于是这个特征在他看来就是污染源。他情愿没有这个特征,于是羞耻感油然而生。在生活中,蒙受污名者对污名的反映,或者是去污名化如长相丑的人去整容,去污名化结果是蒙受污名者从有污点的人变为有污点记录的人;或者是通过掌握一些常人看来有难度的技艺以显示自己,如瘸子去学跳舞;或者是用污名作借口,解释自己生活方面的失败。而蒙受污名者如何表现,往往与污名的可见度有关。具体而言,蒙受污名在两种情境中表现大不一样。一种是丢脸。另一种是会丢脸。在第一种情境中,意味污名已为人所知
,丢脸随时可能发生。一旦丢脸,则意味着污名赤裸裸地暴露在别人面前。因此,蒙受污名者需要管理人际互动中产生的紧张关系。如一个瘸子上街遇到有人叫他瘸子。这种情境让他大为光火,但他必须学会处理这种情况。当然,蒙受污名者有时可能表现得畏首畏尾,害怕见人,有时又可能表现得虚张声势。在蒙受污名的开始阶段,他往往倾向于从拥有同样污名者那里获得生活经验,并与他们结成人际小圈子。第二种情境意味着污名不为人所知,或者所知者不多。蒙受污名者需要管理个人信息以防在人际互动中丢脸。如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害怕别人揭穿;或一个妓女害怕被老乡认出来。蒙受污名者对自己的个人污名信息是保密还是公开,或者公开到何种程度,受不同的场景影响。第一种是禁地。在禁地,是不能让蒙受污名者进入的。污名一旦暴露蒙受污名者就会遭到驱逐。第二种是全民之地。在这种场合,对于蒙受污名者,即便人们知道他是有污名的人,也会小心翼翼对待。仿佛他们完全合格。可以正常接纳。如在商品超市看到有来买香烟,可能店主知道对方是有犯罪前科的人,或者是妓女或嫖客,但都装作毫不知情,把他们当正常人一样对待。因此,这个商品超市就可以理解为全民之地。最后一种是后院。在这里污名无需遮掩。如红灯区则是妓女的后院。自然,在第二和第二种场合,蒙受污名者就特需要装的艺术。
戈夫曼不仅要考察蒙受污名者人际间互动心态和策略,而且还要考察常人如何对污名者展开互动。常人一方面要求蒙受污名者把自己当常人看,不要自暴自弃;另一方面,又要求蒙受污名者极为坦然地接受常人对他们的看法,并友善地接受常人们的帮助。但与此同时,又要求蒙受污名者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以造成常人们生活的紧张和尴尬。换句话说,社会中的常人,也在大量使用装的艺术,或以使自己的生活不被蒙受污名者打扰,或以免内心平静遭到破坏。
戈夫曼这本小书,自己看了两遍,看第二遍时不免感慨,中国人是特爱面子的国度,装的艺术在很多人看来确实运用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为什么就没有人把社会生活中装的艺术如欧文·戈夫曼般提升到学术的高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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