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过生日免不了送点小礼物一表心意,这已经是很正常的事情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有人居然拿人作礼物的?刚刚看到报道真有这样丧尽天良的人。
今年3月10日下午6点左右,放学刚走出校门的思思被两个陌生女子拦下来,其中一个叫小欣的女生才13岁,另一个看起来比较大的就是今年21岁的王某。她们对思思说“有事”,语气很凶狠,让她跟着走。
思思不认识眼前这两个人,但她之前看到过学校门口有人拦学生“刮钱”,以为自己可能“遭了”,不想惹事的她没有反抗,跟着她们来到成都人民南路某住宅楼里。她不知道,也无法想象,等待她的是一场比“刮钱”惨痛万倍的噩梦。
当天,见女儿晚上10点过了都没回家,心急的父母四处打听,才听思思同学说她被两个女的强行带走了,只得报案。 再晚些时候,女儿神情呆滞地回到家,几经询问,父母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尽管案发第二天王某和宋某就被警方挡获,但让思思父母怎样也想不到的是,女儿之所以会遭此不幸,是因为拦下思思的两个女子把她当成“生日礼物”送给了宋某,让思思和已经28岁的宋某发生性关系。
被告王某在庭上承认,案发当天,她收到宋某的短信,要她带个女孩作为“生日礼物”。于是王某和小欣就来到思思所在的中学门口,强行将她带到宋某住处,并让小欣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