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常用的概念。一说到集体,我们马上就会想到经常在口边的班集体,村集体等等。可什么是集体?好像真还没认真想过,一时半会儿说不清。
在《马卡连科教育文集》这本书中,马卡连科就这个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讨论。
“对这种或那种刺激会引起共同反应的协同动作的人群。”这是在马卡连柯时代某一段时间比较流行的定义。
这种定义,遵循了严格到种属分类法,其目的在于使有关集体的逻辑概念非常系统化,在追求系统的表面的严整性当中,追求写出某种分类的可能性当中,几乎没有注意到现实里面活的集体以及他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
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马路上等红绿灯的行人可以对信号有共同的反应,但是他们很显然不能构成集体,而在另一方面,真正的集体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协同。比如,一个发展成熟班级,可以构成一个班集体,但是这个班级的孩子只可能在少数时候有协同,不可能任何时候都是协同的。
马卡连科认为,按照社会主义厕构成的社会统一体,叫做集体。这里社会主义原则,就是自愿的原则,也就是在强调主权是整个社会的、集体的情况下,人们在共同的目标驱使下发自内心的的组成的团体。准确来讲,集体是一种组织形式团体,具拥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共同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政治目的和共同的社会利益。
怎么理解这个概念呢?
马卡连科认为,集体不是多数个人机械的总和,是不能用个人的只能(协同动作和反应)来规定社会的统一体。集体是以社会主义的结合原则为基础的人与人相互接触的总体。集体有整个集体的主权,个人有自愿加入集体的权利。只要个人在集体中一天,就要无条件的服从集体的要求。而集体只有当它用有益于社会的活动来团结个人的时候,才能称之为集体。
马卡连科特别强调,苏维埃的教育机构具有集体形式,与任何其它的教育体系不同。我们不能把学生看成受训练的材料,而是把他们看出是社会的成员,社会的积极活动家,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学生的集体,不仅是青年们的集合,首先是具有国家里任何其它集体的一切特点、权利和义务的社会细胞。
值得一提的是,前苏联学者认为,集体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因为遵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是不大可能产生像集体这种高级类型的人类共同体的,最多只能产生集体的雏形。而马克思主义社会所有的权益是公有化的,属于所有人民,因此,才更适合讨论集体这
在《马卡连科教育文集》这本书中,马卡连科就这个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讨论。
“对这种或那种刺激会引起共同反应的协同动作的人群。”这是在马卡连柯时代某一段时间比较流行的定义。
这种定义,遵循了严格到种属分类法,其目的在于使有关集体的逻辑概念非常系统化,在追求系统的表面的严整性当中,追求写出某种分类的可能性当中,几乎没有注意到现实里面活的集体以及他最富有代表性的特征。
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马路上等红绿灯的行人可以对信号有共同的反应,但是他们很显然不能构成集体,而在另一方面,真正的集体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协同。比如,一个发展成熟班级,可以构成一个班集体,但是这个班级的孩子只可能在少数时候有协同,不可能任何时候都是协同的。
马卡连科认为,按照社会主义厕构成的社会统一体,叫做集体。这里社会主义原则,就是自愿的原则,也就是在强调主权是整个社会的、集体的情况下,人们在共同的目标驱使下发自内心的的组成的团体。准确来讲,集体是一种组织形式团体,具拥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共同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政治目的和共同的社会利益。
怎么理解这个概念呢?
马卡连科认为,集体不是多数个人机械的总和,是不能用个人的只能(协同动作和反应)来规定社会的统一体。集体是以社会主义的结合原则为基础的人与人相互接触的总体。集体有整个集体的主权,个人有自愿加入集体的权利。只要个人在集体中一天,就要无条件的服从集体的要求。而集体只有当它用有益于社会的活动来团结个人的时候,才能称之为集体。
马卡连科特别强调,苏维埃的教育机构具有集体形式,与任何其它的教育体系不同。我们不能把学生看成受训练的材料,而是把他们看出是社会的成员,社会的积极活动家,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学生的集体,不仅是青年们的集合,首先是具有国家里任何其它集体的一切特点、权利和义务的社会细胞。
值得一提的是,前苏联学者认为,集体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现象。因为遵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是不大可能产生像集体这种高级类型的人类共同体的,最多只能产生集体的雏形。而马克思主义社会所有的权益是公有化的,属于所有人民,因此,才更适合讨论集体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