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认定事实的两个司法规则
从最高法院处理该案的裁判文书,可以看出两个司法认知规则:一是不能结果推原因,即不能根据当事人事后行为的情况,从而推测、判断和认定该当事人事前行为的性质;二是不能好人更不利,即不能因为当事人一方做出有利于对方的行为,从而作出更不利于这一方的事实认定。
比如,南京彭宇案对事实认定推理——“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他?”这种事实认定方式,就触犯了前述规则:一是结果推原因,用事后行为事实推断事前行为性质;二是好人更不利,你帮了他就应当对其承担更大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
认定事实的两个司法规则
从最高法院处理该案的裁判文书,可以看出两个司法认知规则:一是不能结果推原因,即不能根据当事人事后行为的情况,从而推测、判断和认定该当事人事前行为的性质;二是不能好人更不利,即不能因为当事人一方做出有利于对方的行为,从而作出更不利于这一方的事实认定。
比如,南京彭宇案对事实认定推理——“如果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他?”这种事实认定方式,就触犯了前述规则:一是结果推原因,用事后行为事实推断事前行为性质;二是好人更不利,你帮了他就应当对其承担更大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