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一庭:关于证据的19个实务问答(3) 2022-04-11 05:26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355274281 最高院民一庭:关于证据的19个实务问答(3) 【实务问题 11】 如何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在案件受理时确定还是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 答:应当在审理前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第一句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与之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