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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清朝官员用“灰色收入”行善——发《通辽日报》4月10日

2014-04-11 10:59阅读:
少数清朝官员用“灰色收入”行善——发《通辽日报》4月10日感谢赵老师!
曾国藩
清朝官员的公开俸禄很低,地方官吏们就在征收税赋上做文章弄手脚,于是,就有了“耗羡”一说,以“火耗”为借口让老百姓在国家明文征收数额之外,强制多交的部分,这一部分就入了各级官吏的腰包,按照如今的说法,就是“灰色收入”。到了雍正年间,雍正皇帝知道各级官吏一直都有这么一手,于是,要求“耗羡”一律上缴国库,而后呢,再根据各地的税
赋收入,给地方官员们发一笔数目不小、多少不一的款项,美其名曰“养廉银”。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养廉银”对于官员们来说就是一种公开的“灰色收入”了,相对于官员们来说还是比较公平的,每个官员都有嘛——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据说一个地方官员的“养廉银”常常是工资的许多倍,譬如光绪年间的台湾巡抚刘铭传一年的俸禄只有155两银子,而他的公开“养廉银”达到一万两。每个官员的“养廉银”因为地域和级别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但是,其数额要高于他们工资条上的数字10倍以上。清朝官员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安于本分廉洁自守,全家也尽可以过上舒适无忧的生活了。当年的官员们得到高额“灰色收入”后,不是用来奢侈挥霍,就是到处买房置业娶小妾,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官员会把这笔“灰色收入”分润一些为百姓们做些善事的。
清朝道光十七年,即公元1837年,张集馨在山西朔平知府任上。朔平府当年农业歉收,大闹粮荒,众口嗷嗷,路上随处都有饿死后不得埋葬的尸体,身为知府的张集馨从上级那里无法弄到赈灾粮食,“妙手无计解推”,作为刚上任的一方父母官于心难安,就从自己的养廉银里拿出了三百两银子捐助饥民买粮食。而后,又私人出资掩埋郡县中饿死路上的无名尸体。祸不单行,是年夏天,朔平府又发生蝗灾,为了鼓励民众捕捉蝗虫,张集馨立即捐献养廉银五十两雇人分段搜挖蝗虫孳,并且用钱收买老百姓捕捉的蝗虫。在他的示范带领下——当然,银子是发挥了很大作用的——扑灭蝗虫及时得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上峰的嘉奖。依然是这一年,因为朔平府“合郡并无书院,士子欲读书而无人就正”,为了建造一所像样的书院,于是,张知府又带头“捐廉三百两,每年再捐廉三十两”,同时,他还倡导属下各官员们也捐款盖书院。——粗略算一下,这一年里,张集馨共从自己的“灰色收入”养廉银里捐献了四次,不低于纹银六百六十两。而,当时的知府是从四品官员,一年的规定工资收入大概只是一百零五两银子上下,也就是说他捐出的钱款是自己工资的六倍多。
号称清朝中兴名臣的曾国藩,1865年(同治四年)在任两江总督时,也从自己的养廉银子拨款收养了800多个穷苦孤儿,并且供他们读书。
张集馨与曾国藩在有清历史上是官声卓著的人物,他们获得了大笔的“灰色收入”后,良心上还思谋着要回报社会与老百姓们些什么,而更多的封建官吏们拿着国库支付的灰色高薪后却一毛不拔,譬如,前面提到的张集馨任朔平知府时几次号召属下官吏“捐廉”时,“然卒无应者”“宁远通判齐克里诺布、左云令贾献珍,皆以不愿捐廉回复”,而他作为知府一无办法。——这样的例子可能什么时候都有。
古代有一句话说的好,“爱人者人恒爱之”,一个关爱子民的官员,是会得到老百姓的真心敬爱的。
文/李晓巧 http://epaper.tongliaowang.com/html/2014-04/10/content_96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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