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死与抛尸入水的鉴别
2014-04-19 19:07阅读:
本文与陈世贤、郭景元、王保捷、赵子琴等几十位顶级法医专家编写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认可的《法医学》《法医鉴定实用全书》《法医病理学》等全国法医教材吻合,值得全体公安人员和广大群众阅读。国家级中国健协18号生物医学专家JYG推荐。
原文地址:#法医每天#溺死与抛尸入水的鉴别作者:法医秦明
今天值班,《尸语者2》的第十四案怎么写还没有想好,于是乎,来做一个小科普:溺死与抛尸入水的鉴别。这其实也是个简单的命题,对于法医学爱好者来说,可谓是信手拈来。其实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践操作较难的命题。江南水乡里每年那么多“水漂”、“巨人观”,究竟有没有隐案?是一直困扰着法医的难题。今天在这里,我也只是纸上谈兵,若想实践操作,来当法医吧!(本帖不配图)
《尸语者》里记载了一起案件,有人听见某家媳妇和婆婆发生了争执,第二天早上发现婆婆被掐死在家中,又过了几天,在村口的小河里发现了媳妇的尸体。这起案件正是因为法医的仔细检验、抽丝剥茧而发现媳妇是被人杀害后抛尸入水的,从而推翻了专案组原来认为系媳妇杀人后跳河自杀的判断。可见,这个命题在实践侦案中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所谓的溺死,就是指人体进入水里后,因为液体堵塞呼吸道而发生的窒息死亡,也就是我们说的“生前入水”。而抛尸入水,是指凶手杀人后,将尸体抛入水中,那么死者的死因就不一定是什么了。所以,鉴别这两者,最关键的,是看死者的死因究竟是不是溺死。
插一句,溺死并不一定发生在江河湖海中,老秦见过在一个浅水湾自杀溺死的人,那个人仰面躺在一弯水中,水面刚刚漫过鼻孔。有人问了,那人被呛着了,不会坐起来?其实人就是这样,有的人因为呛咳、慌乱,在一些很浅的水面一样可以被溺死。
老秦曾有一次掉到湖里了,剧烈挣扎,险些被呛死。同学发现后,跳下来救我,可是他跳下来以后,拉了我一下,等我站直的时候,发现水深还不足一米。另外,我很囧地说一句,其实老秦会游泳的。慌乱害死人啊。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以下鉴别的指征:
1、尸斑
生前入水的尸体,因为尸体随水流翻滚,体位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尸体底下位置”(参见之前关于尸体现象的长微博)。所以,溺死的尸体尸斑不太明显。当然,溺死后不久就被打捞上来,会重新形成明显固定的尸斑。如果死后,待尸斑稳定再抛尸入水,则会有明显的尸斑。
2、口鼻腔和气管
溺水过程中,因为冷水刺激呼吸道,呼吸道粘膜分泌亢进,气管通常会呈明显充血状,甚至有水中的泥沙进入气管和支气管。同时,因为溺液和粘液以及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或呛咳搅拌,会在呼吸道形成泡沫。尸体打捞上来后,会溢出口鼻腔,称之为蕈样泡沫。而死后入水,因为没有呼吸运动,则气管不会充血,也无此类泡沫。当然,高度腐败的尸体,这种泡沫就很少见了。
3、窒息征象
作为窒息的一种方法,溺死也会有其他方式导致窒息的征象,比如眼睑出血点、内脏淤血、口唇青紫、指甲紫绀、颞骨岩部出血等。如果是抛尸入水,那么死者可能不是窒息死亡,有其他的死亡征象。但如果是把人捂死或掐死后抛尸入水,怎么和溺死鉴别呢?后面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