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 周一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课外阅读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徐州市中小学生
课外阅读行动项目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积极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我市中小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达到好读书,读好书,多读书,读整本书的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阅读水平,提升学生的精神品质,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现就深入推进徐州市中小学课外阅读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重视,达成共识
课外阅读是学校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形成阅读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课外阅读工作,要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宣传,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社会认识到推进中小学生课外阅读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共同参与,有效促进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同时,要加强领导与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保证学生的阅读时间、阅读内容、阅读数量和阅读质量。
二、明确要求,纳入课程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要求“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有较为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发展感受和理解的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能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1——6年级学生背诵古诗文75首,优秀诗文110篇(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45万字。7——9年级学生要“学会制订自己的阅读计划,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阅读优秀作品,品味语言,感受其思想、艺术魅力,发展想像力
关于深入推进徐州市中小学生
课外阅读行动项目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积极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我市中小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达到好读书,读好书,多读书,读整本书的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阅读水平,提升学生的精神品质,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现就深入推进徐州市中小学课外阅读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重视,达成共识
课外阅读是学校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形成阅读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教研室、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课外阅读工作,要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宣传,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家长及社会认识到推进中小学生课外阅读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共同参与,有效促进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同时,要加强领导与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保证学生的阅读时间、阅读内容、阅读数量和阅读质量。
二、明确要求,纳入课程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要求“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有较为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发展感受和理解的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能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1——6年级学生背诵古诗文75首,优秀诗文110篇(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45万字。7——9年级学生要“学会制订自己的阅读计划,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阅读优秀作品,品味语言,感受其思想、艺术魅力,发展想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