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济铁路是德国根据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的规定,于1899年9月开工修建的。该“条约”准许德国建造横贯山东全境铁路两条,一条由胶州湾经潍坊、益都至济南,另一条由胶州湾经临沂、莱芜至济南。同时规定,铁路沿线两边三十华里内的矿产允许德国开采。条约签订不久,即由德意志中央银行为主的十四家大银行集资五千四百万马克,联合组成德华银行,并在青岛设立铁路公司。1899年9月9日,胶济铁路正式开工,由青岛起向西分段修筑。1901年4月1日青岛至
胶县段竣工通车,1902年6月1日通至潍县,1903年9月22日通至周村,1904年6月1日,青岛至济南的干线(长394.10公里)全线通车。在此前后,张店至博山支线(长39.20公里)、淄川至洪山支线
(长7.4公里)也建成通车。
1914年8月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见德国无力东顾,8月23日乘机对德宣战,于9月2日派兵近三万在山东龙口登陆,9月26日占领潍县,10月6日占领济南及胶济线西段。11月7日,日军会同近千名英军占领青岛,不久就控制了胶济铁路全路段。英军随后撤离,而日本人却赖着不走,并于11月10日起实行军事管制,更名“山东铁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该线控制,于1915年成立山东铁道管理部,隶属日军司令部。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其中关于胶济铁路有两项:一是要求中国承认德国在山东获取的包括胶济铁路在内的一切权益由日本继承,二是同意日本建造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线的铁路。
1922年12月5日,中日两国在北京签订《山东悬案铁路细目协定》。协定要求,胶济铁路干、支线及附属财产,于1923年1月1日起由中国政府赎回使用,偿还价为四千万日元, 以国库卷照票面交付日本政府,年利6%,为期十五年,以该路段财产和营业收入作担保。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从日本人手里把山东的主权基本赎回。1923年1月1日起,胶济铁路正式由中国政府收回使用,归胶济铁路管理局管辖,隶属于北洋政府交通部。
日本强占后,未对胶济铁路进行认真整修,沿线桥梁大都老化陈旧,以致1923年2月16日37次货物列车行至南流间的云河桥时,因桥断使两台挂机车坠入桥下,六辆货车倾覆,造成司乘人员一死六伤。由于胶济铁路设施老旧,事故频发,1924年经北洋政府交通部批准拨款
1914年8月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见德国无力东顾,8月23日乘机对德宣战,于9月2日派兵近三万在山东龙口登陆,9月26日占领潍县,10月6日占领济南及胶济线西段。11月7日,日军会同近千名英军占领青岛,不久就控制了胶济铁路全路段。英军随后撤离,而日本人却赖着不走,并于11月10日起实行军事管制,更名“山东铁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该线控制,于1915年成立山东铁道管理部,隶属日军司令部。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其中关于胶济铁路有两项:一是要求中国承认德国在山东获取的包括胶济铁路在内的一切权益由日本继承,二是同意日本建造烟台或龙口连接胶济线的铁路。
1922年12月5日,中日两国在北京签订《山东悬案铁路细目协定》。协定要求,胶济铁路干、支线及附属财产,于1923年1月1日起由中国政府赎回使用,偿还价为四千万日元, 以国库卷照票面交付日本政府,年利6%,为期十五年,以该路段财产和营业收入作担保。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从日本人手里把山东的主权基本赎回。1923年1月1日起,胶济铁路正式由中国政府收回使用,归胶济铁路管理局管辖,隶属于北洋政府交通部。
日本强占后,未对胶济铁路进行认真整修,沿线桥梁大都老化陈旧,以致1923年2月16日37次货物列车行至南流间的云河桥时,因桥断使两台挂机车坠入桥下,六辆货车倾覆,造成司乘人员一死六伤。由于胶济铁路设施老旧,事故频发,1924年经北洋政府交通部批准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