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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臻习作:读《安徒生童话》有感

2009-08-05 19:56阅读:
读《安徒生童话》之《笨汉汉斯》有感
/臻臻

今天中午,我在阳台认真地读了几篇童话。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是《笨汉汉斯》。

这篇童话里讲的是乡下有一幢古老的房子,里面住着一位年老的乡绅。他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叫汉斯,人家称他为笨汉。另外两个特别聪明,他们只需一半聪明就够了,还剩一半是多余的。这两兄弟已经【应该把“已经”改为“能”】把整个拉丁字典和这座城所出三年的报纸从头到尾和从尾到头都背得烂熟。他们分别骑了一匹白马和一匹黑马去见公主。笨汉汉斯也想娶公主为妻。他就骑着一只羊去见公主了。笨汉汉斯在路上捡到死乌鸦、旧鞋子、泥土。他就到了王宫。王宫里的人非常多,差不多挤满了整个王宫。王宫里的人都是求婚者,他们也想看看谁可以娶到公主。不知道为什么,那十分聪明的两兄弟一进到王宫就什么都忘记了。所以公主把他们两兄弟赶出了王宫。笨汉汉斯跟公主谈话之后,公主表示愿意做他的妻子。【应该具体描述汉斯怎么做、怎么和公主谈话?最终才赢得公主的芳心。 臻臻习作:读《安徒生童话》有感
】笨汉汉斯就这样战胜了两个哥哥,得到一顶王冠,高高兴兴地坐在王位上。

读了这篇童话,我觉得做事不能马马虎虎,要集中精神,事情才会做得好。

【妈妈后话:本文,臻臻基本能把童话内容的整个梗概写出来。尊重原创,我没有指点和修改。结构还可以,段落分明,最后一段也能点出自己的感想。美中不足的是,该篇读后感,未能真正描述出,本文的悬念--“笨汉汉斯为何战胜哥哥?”的细节。蓝色字体的部分是我点评的。假如这样,就更完整。不过这算是第一次篇比较完整的读后感,篇幅也长一点了,还算不错。 臻臻习作:读《安徒生童话》有感以后文章主题的抓取和总结,需更注重。】

以下是臻臻的手写原文:
臻臻习作:读《安徒生童话》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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