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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法    诗有八病     顾马

2016-01-22 11:48阅读:
诗法 诗有八病 顾马

一、“平头”病。
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如:(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今''欢'字同声,'日''乐'字同声。
二、“上尾”病。
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如:西楼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楼''齐'字同声。
三、“蜂腰”病。
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二头大,中心细,似蜂腰。如:闻(君)爱我(甘)。切(欲)自修(饰)。'君''甘'字平声,“饰”“欲”字皆入声。
四、“鹤膝”病。
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所以二头细,中间粗似鹤膝。如:客从运方(来),遗我一书札。上言长相(思),下言久离别。“来”“思”皆平声。若一句举其法,首尾须避之。第三字不得与第五字相犯,第五字不得与第七字相冲。
五、“大韵”病。
重叠相犯。如五言诗以“新”字为韵,九字内若用“津”字为大韵病。如:(胡)姬年十五,春日正当(炉)。“胡”“炉”字同声。
六、“小韵”病。
除本韵外。九字中不得有二字同韵。如:客(子已)乖离,那(宜)远相送。即是大韵“子”与“已”同声,小韵五字内最忌,九字内稍次。
七、“正钮”病。
“壬”“纴”“仼”入一纽。一句内有“壬”字,更不得犯“纴”“壬”入字。如:我本汉家女,来(嫁)单于庭。“家”与“嫁”二“家”系正钮。
八、“旁钮”病。
五言诗一句内有“月”字,更不可用“元、阮、愿”字,此是双声,即旁钮。五字中急,十字中稍次。旁钮缘声而来相忤。

(欲知诗法 诗眼巧法 日后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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