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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尼采论审美状态

2018-12-19 22:53阅读:
三、审美状态与美感
第一,审美状态。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把日神状态和酒神状态作为并列的两个审美状态。在后期美学中,他明确地把日神状态和酒神状态都归结为醉,视为醉的不同类别,确定醉是一切审美行为的心理前提,是最基本的审美情绪。
梦是日神状态的别名,它诉诸视觉。“梦境的美丽外观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前提”[1] ,梦境有解脱苦难的功效。在梦境中人暂时摆脱了现实的丑陋所造成的痛苦,沉浸在梦的美丽外观之中。在梦境中,我们可以超越善与恶,摆脱道德体系使我们所处的两难处境,梦与醉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所表现,都在我们身上释放艺术的强力,“梦境释放的是想象力、联系力、诗之力,醉意释放的是言谈举止之力、激情之力、歌舞之力。”[2] 正如周国平所说:“前者是个体的人外观的幻觉自我肯定的冲动,后者是个体的人自我否定而复归世界本体飞冲动”[3]

醉是酒神状态的别名,醉的本质是“力的过剩”,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是“高度的力感”。尼采说:“那种人们称之为醉的快乐状态,不折不扣是一种高度的强力感……时间感和空间感改变了。天涯海角一览无余,简直像头一次得以尽收眼底:眼光伸展,投向更纷繁更辽远的事物;器官变而精微,可以明察秋毫,明察瞬息;未卜先知,领悟力直达于蛛丝马迹,一种智力的敏感;强健,犹如肌肉中的一种只配干,犹如运动的敏捷和快乐,犹如舞蹈,犹如轻松和快板;强健,犹如强健得以证明之际的快乐,犹如绝技、冒险、无畏、置生死于度外。……人生的所有这些高涨时刻相互激励;这一时刻的形象世界和想象世界化作提示,满足着另一个时刻;就这样,那些原来也许有理由互不相闻的种种状态终于并生互绕,相互合并。”[4]
醉是一种神秘的自弃状态。当醉酒、恋爱或春天来临之时,人就飘飘欲仙,忘乎所以,沉浸其中,人的自我被忘却了。这种状态很有点中国气功的“入静”状态。通过这种状态,人的精神和肉体发挥出巨大的潜力,心理和生理形成一个飞跃。虽然“在梦的创作方面,人人都是美满的艺术家”[5] ,但“艺术家不是有巨大激情的人”,“一个人并非通过表现他的激情来摆脱激情,毋宁说当他表现它的时候他是摆脱了它”[6] 。被激情控制,完全沉浸于醉态中的人,是无法进行艺术创作的,只有当“某种醉感的极端平静(确切地说,时间感的变缓)特别反映在最平静的姿势和心灵行为的幻觉之中。古典风格本质上表现着平静、单纯、简洁和凝练,——最高的强力感集中在古典类型之中,投降于反应,一种高度的自信,无争斗之感”[7] 的时候,也就是摆脱了激情的控制,进入中国古典美学的“虚静”状态,艺术家才可能进行更有效的创作。
梦能使人从清醒的有条理的世界回到潜意识的世界,实现个体化世界的瓦解,进入到物我混淆的动物活力的状态,达到生命力的高涨。梦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日神状态和醉一样植根于人的至深的本能。你才说:“二者被理解为醉的类别,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日神的醉首先使眼睛激动,于是眼睛获得了幻觉能力,画家、雕塑家、史诗诗人是卓越的幻觉家。在酒神状态中,却是整个情绪激动亢奋,于是情绪系统一下子调动了它的全部表现手段和扮演、模仿、变容、变化的能力,所有各种表情本领一齐动员。本质的东西依然是变形的敏捷,是不能放过一个情绪标记,他具有强烈的领悟和猜测的本能,犹如他握有最高度的传达技巧一样。他进入每个躯体,每种情绪;他不断变换自己”[8] ,可见,醉是最基本的审美状态。

[1] 《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曼联书店1988年版,第3页。
[2]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49页。
[3] 《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曼联书店1988年版,第3页。
[4]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10页。
[5] 《悲剧的诞生》第一节,见《尼采文集》:《悲剧的诞生》卷,第6页。
[6]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60页。
[7]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60页。
[8] 《尼采文集》:《查拉斯图拉》卷,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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