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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8小时工亡行政诉讼案再审败诉后家属可以考虑委托我们团队

2026-02-10 08:50阅读:
48小时工亡行政诉讼案再审败诉后家属可以考虑委托我们团队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超过48小时工亡认定行政诉讼案,若是一审、二审和再审这三个行政诉讼均败诉后,有不少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就基本上失去继续走下去的信心。绝大多数会认为后续人民检察院监督环节仅仅是一个走过场,意义不大。
若是经过评判,病历资料包括病程记录当中记载的确符合48小时内脑死亡基本特征的话,家属们可以考虑在再审行政诉讼败诉后委托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进行后续代理。
我们北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有信心在再审裁驳之后的后续法律程序当中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委托做出来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
不少超过48小时工亡认定行政诉讼案,都是卡在了没有法院委托做的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报告这一有效的新证据上。而且绝大多数此类案件在一审和二审行政诉讼之中未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或当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做脑死亡司法鉴定。
因为一旦
有了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委托做的有效的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报告这一新证据,该证据无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客观公正性,很可能会得到当地市人民检察院的采信。新证据足以推翻原二审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后续当地市人民检察院很可能会予以有效监督,当地市人民检察院要么向当地市中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要么提请当地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有了当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有效监督后,此类超过48小时工亡行政诉讼案件最终在人民检察院监督环节就有了出现重大转机、反败为胜和扭转乾坤的可能性!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曾代理湖北与河北两个二审败诉和高院再审裁驳行政诉讼均败诉后的此类案件,在后续法律程序当中,都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委托做了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湖北当地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后市中院依法裁定再审,另一家河北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指令中院再审。
有时候,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认定行政诉讼案二审和再审败诉后并非结束了法律诉讼程序,对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来讲,很可能官司后续诉讼程序才刚刚开始,只不过后续法律程序比较漫长,需要至少三年以上的时间甚至五年以上的时间方可最终圆满结束。
首先,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委托来做四十八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就是一个大难点!如何才能在再审裁驳的行政诉讼败诉后还能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来进行委托呢?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对此有了自己比较成功的实战经验。
其次,如何才能找到具有脑死亡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呢?这又是更大的一个难点!目前,具有脑死亡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比较少见。而且具有鉴定资质的不一定愿意做这种司法鉴定。但我们工伤律师团队已经找到了而且成功做了至少两个此类案件的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报告。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454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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