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东聊城一个重伤案家属简单沟通
2026-03-07 09:24阅读:
与山东聊城一个重伤案家属简单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这是原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老同事小杨推荐的。后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北京腾铭律师事务所。我是2012年5月从北京腾铭所转入北京常鸿所的。在北京常鸿所执业将近14周年了。
小杨曾在五、六年前推荐过一个北京丰台机票代理合同纠纷案,最终搭档左大律和我一起代理公司此案圆满解决。
山东省聊城市这一个重伤案,伤者年龄不到四十周岁,男性。系老同事小杨山东聊城一个老乡。
据说是2026年1月27日发生的事情,安装维修太阳能板从上面高处坠落摔伤,现在山东聊城某医院住院抢救之中,有生命危险。
小老板入院时垫付了一小部分医疗费后就不管了。
上面的总包和分包公司名称均暂不知。
若想要走工伤,那就必须上面得有一个公司,要么分包或转包,要么挂靠公司经营,这样才可能构成工伤。
据说小老板也赔偿不起,所以说,走通工伤的话是最佳选择。因为走工伤的话,哪怕没有工伤保险,公司赔偿不起的话,国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先行垫付工伤待遇,工伤者基本生活有保障。
让家属先去事发现场拍个照保留初步证据,再找证人证明事发经过。然后医疗就医票据保存好。打听一下上面层层分包公司的名称,为后续走工伤节省时间和精力。
因为工作才两三天时间摔伤,又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本案很可能要从打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官司开始。这样,包括整个劳动仲裁和诉讼在内时间一般不会低于两年时间。
若最终公司承担不起工伤待遇,那就可能还要走国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法律程序。工伤保险基金不予垫付的话,那就还可能要走申请先行垫付行政复议或先行垫付行政诉讼程序。
备注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472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