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内蒙古巴彦淖尔一个超过48小时工亡案家属简单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2026年2月18日(马年大年初二)午未时,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某区县或某旗一个超过四十八小时脑出血工亡认定行政诉讼案家属微信与我简单沟通。
据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此前的诉讼经验,我们团队打此类官司一般都要做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脑死亡司法鉴定结论一般多数会被人民检察院予以采纳或者被法官予以采纳。
但本案若想做脑死亡司法鉴定会遇到重大障碍!
首先,看患者病历资料包括病程记录,48小时内脑死亡三项基本特征不明显。一般来讲,想要在诉讼中做脑死亡司法鉴定的话,需要无自主呼吸,对光反射消失和深昏迷这三项同时具备方可。
四十八小时之内,病历资料中对这个患者深昏迷没有记录,无自主呼吸也没有记录。病程记录的仅仅只是呼吸浅慢。这个呼吸浅慢到底啥意思不明确。据说这位患者一到医院抢救就上了呼吸机,如何判断的呼吸浅慢不清楚。病历记录可能将会成为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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