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贷款
一、“三贷”贷款的业务定义
“三贷”是指外国政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买方信贷、 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
买方信贷是指在出口国政府资助下由出口国银行或者信贷机构向进口商的资本货物、技术,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用。
政府贷款是针对政府间双边财政合作议定书中确定的项目,由出口国政府提供的低息或无息贷款。一般由出口国政府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贷给进口国政府授权的银行或信贷机构,再由后者转贷给国内的项目单位。
混合贷款是指由国外商业银行或信贷机构负责融资,政府给予利率补贴,体现政府“参与成份”的贷款。
二、“三贷”贷款的对象和范围
包括企事业单位以及被授权的政府部门;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等;符合中国银行总行对外签订买方信贷协议条件的,可申请买方信贷,纳入政府间“财政合作议定书”;符合总行对外签订的政府贷款或混合贷款协议条件的,可申请政府贷款或混合贷款。
三、申请“三贷”贷款须具备的条件
1、项目已经立项。项目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并列入地方利用外资计划和相应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配套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列入地方指导性信贷计划或自行筹资解决。
2、资金投向正确。项目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计划,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3、配套条件具备。与专业设备相配套的有关设备、厂房、水、电等已经落实。
4、项目预测效益明显。
5、还款确有保证。
6、信用担保或抵押担保可靠并已经落实。
四、申请买方信贷的程序
1、申请买方信贷的项目,借款人向当地中国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拟引进供货商的名称以及国别、合同估计金额等。
2、银行按贷款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评估。
3、经银行审查评估后,报总行审批,并对外提出买方信贷申请。
五、申请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应按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的划分,分别向国
一、“三贷”贷款的业务定义
“三贷”是指外国政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买方信贷、 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
买方信贷是指在出口国政府资助下由出口国银行或者信贷机构向进口商的资本货物、技术,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用。
政府贷款是针对政府间双边财政合作议定书中确定的项目,由出口国政府提供的低息或无息贷款。一般由出口国政府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贷给进口国政府授权的银行或信贷机构,再由后者转贷给国内的项目单位。
混合贷款是指由国外商业银行或信贷机构负责融资,政府给予利率补贴,体现政府“参与成份”的贷款。
二、“三贷”贷款的对象和范围
包括企事业单位以及被授权的政府部门;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等;符合中国银行总行对外签订买方信贷协议条件的,可申请买方信贷,纳入政府间“财政合作议定书”;符合总行对外签订的政府贷款或混合贷款协议条件的,可申请政府贷款或混合贷款。
三、申请“三贷”贷款须具备的条件
1、项目已经立项。项目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并列入地方利用外资计划和相应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配套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列入地方指导性信贷计划或自行筹资解决。
2、资金投向正确。项目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计划,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3、配套条件具备。与专业设备相配套的有关设备、厂房、水、电等已经落实。
4、项目预测效益明显。
5、还款确有保证。
6、信用担保或抵押担保可靠并已经落实。
四、申请买方信贷的程序
1、申请买方信贷的项目,借款人向当地中国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拟引进供货商的名称以及国别、合同估计金额等。
2、银行按贷款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评估。
3、经银行审查评估后,报总行审批,并对外提出买方信贷申请。
五、申请政府贷款和混合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应按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的划分,分别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