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建议十三年、十一年
一审宣判“判三缓四”、“判二缓三”
----彰显出律师辩护的力量
公诉机关河南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某,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某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王银光,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书祯,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翟某某,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某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张晋琴,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1月被告人刘某某实际控制的企业与被害人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刘某某委派翟某某具体办理。被告人公司支付了被害人企业5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期因多种原因,无法合作,承兑到期后,银行拒付被害人公司500万元。被害人公司向翟某某、刘某某及其公司索要500万元遭到拒绝......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一审宣判“判三缓四”、“判二缓三”
----彰显出律师辩护的力量
公诉机关河南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某,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某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王银光,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书祯,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翟某某,男,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某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张晋琴,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1月被告人刘某某实际控制的企业与被害人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刘某某委派翟某某具体办理。被告人公司支付了被害人企业5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期因多种原因,无法合作,承兑到期后,银行拒付被害人公司500万元。被害人公司向翟某某、刘某某及其公司索要500万元遭到拒绝......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