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朝“打虎”知多少?
宣统元年(1909),清王朝已经风雨飘摇,胡思敬上奏,请按律实治赃罪以儆官邪,冀扶将倾之厦。奏言直斥卖官之风祸国殃民:“盖自苞苴请托之风盛,其用人也,狡而亡耻者掖之,骤登华要;贤而刚介自守者压之,使悲愤憔悴,困踬以死”,语气沉痛。胡思敬以“盛世”乾隆朝为例,三品以上大员以犯赃罪至斩绞自尽者,凡四十余人,还不包括其罪不至诛及被诛而非犯赃并四品以下犯官。也就是说,乾隆一朝仅因受贿被处死的三品以上“大老虎”即达四十余人。这也间接地说明了惩贪与“盛世”关联。他批评晚清朝政:“数十年来,上下以相忍为国,未闻戮一吏、抄一产,岂乾隆之朝皆小人,而光绪以后之人皆君子?”他揭露,袁世凯侵吞京奉铁路、永平盐捐百余万,杨士骧受贿五十万金,袁树勋三十万两买得山东巡抚,吉林巡抚朱家宝拥资六十万回籍,杨士琦买妓“色贿”袁世凯。虽说都是“风闻奏事”,但也足见清末官箴狼藉的败象。
胡思敬是个爱读历史的人,在奏折之后,附上了乾隆六年至六十年打“老虎”的一份清单。其中卖官的、卖“文凭”的、借喜庆收礼的、勾结“煤”老板盐老板的、买房置地的、贪污挪用公款的、“塌方式”腐败的,应有尽有。官位最高的是大学士,宰相级的官员。赃款达万两者,一律正法;克扣军饷的,一律正法;属下、同僚贪赃失察的,一概革职,惩治不可谓不力,但贪官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其中道理,惩贪不难,难在不敢贪、不能贪,这正是专制制度无法解决的难题。
兹将胡思敬列出的乾隆朝“老虎”巨贪的清单摘抄如下:
乾隆六年
山西学政喀尔钦以贿卖生童正法
提督鄂善受俞长庚贿一千两派员监视自尽
乾隆十三年
总河周学健以受属员馈送并吴同仁贿二千两托其保奏,派员监视自尽
乾隆十五年
四川学政朱荃以贿卖生童九员畏罪投水自尽
乾隆十六年
宣统元年(1909),清王朝已经风雨飘摇,胡思敬上奏,请按律实治赃罪以儆官邪,冀扶将倾之厦。奏言直斥卖官之风祸国殃民:“盖自苞苴请托之风盛,其用人也,狡而亡耻者掖之,骤登华要;贤而刚介自守者压之,使悲愤憔悴,困踬以死”,语气沉痛。胡思敬以“盛世”乾隆朝为例,三品以上大员以犯赃罪至斩绞自尽者,凡四十余人,还不包括其罪不至诛及被诛而非犯赃并四品以下犯官。也就是说,乾隆一朝仅因受贿被处死的三品以上“大老虎”即达四十余人。这也间接地说明了惩贪与“盛世”关联。他批评晚清朝政:“数十年来,上下以相忍为国,未闻戮一吏、抄一产,岂乾隆之朝皆小人,而光绪以后之人皆君子?”他揭露,袁世凯侵吞京奉铁路、永平盐捐百余万,杨士骧受贿五十万金,袁树勋三十万两买得山东巡抚,吉林巡抚朱家宝拥资六十万回籍,杨士琦买妓“色贿”袁世凯。虽说都是“风闻奏事”,但也足见清末官箴狼藉的败象。
胡思敬是个爱读历史的人,在奏折之后,附上了乾隆六年至六十年打“老虎”的一份清单。其中卖官的、卖“文凭”的、借喜庆收礼的、勾结“煤”老板盐老板的、买房置地的、贪污挪用公款的、“塌方式”腐败的,应有尽有。官位最高的是大学士,宰相级的官员。赃款达万两者,一律正法;克扣军饷的,一律正法;属下、同僚贪赃失察的,一概革职,惩治不可谓不力,但贪官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其中道理,惩贪不难,难在不敢贪、不能贪,这正是专制制度无法解决的难题。
兹将胡思敬列出的乾隆朝“老虎”巨贪的清单摘抄如下:
乾隆六年
山西学政喀尔钦以贿卖生童正法
提督鄂善受俞长庚贿一千两派员监视自尽
乾隆十三年
总河周学健以受属员馈送并吴同仁贿二千两托其保奏,派员监视自尽
乾隆十五年
四川学政朱荃以贿卖生童九员畏罪投水自尽
乾隆十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