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是辩护人正面对抗公诉的案件,要非常重视庭前会议,我们一定要提交相关申请。
我们知道申请了,法院合议庭有的也不会同意,甚至是全部驳回,那为什么还一定要交?有这样的三点理由:
第一个作用,我们交这么多申请,包含了程序各个方面的申请,其实是在向合议庭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我们辩护律师要求合议庭认认真真地审理这个案件。如果合议庭糊弄着审、走程序地审,那我们辩护律师会让这个开庭开得很难受。
第二个作用,正面对抗的案件中一定要提交申请,它还起到了一个留下痕迹的作用。按照“三项规程”规定,比如我已经庭前提起“排非”申请。哪怕没有开庭前会议,那当你开庭的时候,应该要先解决程序合法性的问题,问题解决完了以后才能庭审继续往后走,否则就是程序违法。
第三个作用,提交相关申请以后,我们辩护律师可以利用法庭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来作为将来辩护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手里面能够用的工具是有限的,我们只能从公诉方、合议庭那里去抓他们的漏洞,要在驳回我们的所有的申请中去找到所有我们能用到的点。比如,法官用这个理由给我们驳回了,检方用那个理由了,那我们就可以用这些个理由去攻击他们。
我们知道申请了,法院合议庭有的也不会同意,甚至是全部驳回,那为什么还一定要交?有这样的三点理由:
第一个作用,我们交这么多申请,包含了程序各个方面的申请,其实是在向合议庭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我们辩护律师要求合议庭认认真真地审理这个案件。如果合议庭糊弄着审、走程序地审,那我们辩护律师会让这个开庭开得很难受。
第二个作用,正面对抗的案件中一定要提交申请,它还起到了一个留下痕迹的作用。按照“三项规程”规定,比如我已经庭前提起“排非”申请。哪怕没有开庭前会议,那当你开庭的时候,应该要先解决程序合法性的问题,问题解决完了以后才能庭审继续往后走,否则就是程序违法。
第三个作用,提交相关申请以后,我们辩护律师可以利用法庭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来作为将来辩护的一部分。因为我们手里面能够用的工具是有限的,我们只能从公诉方、合议庭那里去抓他们的漏洞,要在驳回我们的所有的申请中去找到所有我们能用到的点。比如,法官用这个理由给我们驳回了,检方用那个理由了,那我们就可以用这些个理由去攻击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