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精神失常,还是社会变态?
2010-04-30 11:38阅读:

不到3天时间,相继在江苏省泰兴中心幼儿园、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了两起恶性凶杀案件,引起了家长的一阵恐慌,也让警方为此陷入困惑:为什么这些精神失常者要把刀刃对准无辜的幼儿和学生?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一直被我们认为宁静安全的校园,为何成为犯罪嫌疑人行凶的“乐土”?
因为应付公务,本人曾先后担任过几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尽管只是挂挂名、开展几次例行公务的讲座,但是,对校园内外的安全问题,却一直是本人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之一,特别是学生的不良动态以及“与时俱进”的越轨行为,总会让平生反思良久!
就一般情况而言,在校园内,学生之间发生一些小的争吵、学生的文具爱物被盗或者课外活动期间学生因运动不当而摔伤等等,都属于可以理解的“小事件”,但突如其来的行凶者创入校园、肆无忌惮地砍伤师生,的确令人为之震撼:既暴露出学校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更应该引起我们对社会治安恶化的深层次思考:
首先,从社会层次而言,学校的治安问题应该是社会重点关注的部门,一些所谓的精神失常者或者变态者,并不是生来就是如此,在其精神正常期间内,可能累积了对校园的敌意,甚至对社会与公众的仇恨,从心底里需要有一个发泄和报复的夙愿,一旦机会来临,就毫无控制。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这些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医院)该承担的管理责任为何不能落实?即使市民养的宠物狗咬伤人,狗的主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相当多的学校(主要是小学)对校园安全不以为然,选配的保安基本上是退休的老人,其职能也只是看看大门而已,根本不具备基本的防范能力;另外,负责校园安全的工作人员几乎没有专职的,大都是由一些副课教师兼任。对于公安机关例行召开的社区和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很多学校只是一般性的应付而已。至于如何应对紧急事件,很多校长哪怕在理论上也谈不出一个所以然。一旦出现危机,除了惊慌和报警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应对措施!
再次,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社会治安联防组织来看,很多人都凭想象认为学校理所应当是安全的,因此,学校(尤其是小学和幼儿园)就成为了治安死角,巡警、治安协管的主要精力都用在控制街道和主要路面的巡逻以及治安管控,久而久之,校园安全也就被“边缘化”了!
最后,从精神失常患者的潜意识来看,这些人的变态心理尤其突出。记得在一个多月前的福建省南平凶杀案发生后,全国各地报刊网站铺天盖地地报道了这起案件,使杀人狂郑民生成了“名人”。这些媒体对杀人原因进行不负责任地推测和渲染。认为精神病患者把个人问题造成的心灵病痛向社会发泄、达到社会公众一起谴责其愤恨对象的目的,也部分实现了个人变态的理想。而媒体的高度关注,无疑满足了这些人狭隘的“成就感”。即使被法律追究责任判了死刑,他也会认为满足了自己临终前“人生豪迈”的壮举!
平生在为无辜的教师、小学生和幼儿受到伤害感到痛惜之余,写下这些文字,希望能够引发公众关注的同时,多一分带有责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