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南京晨报报道:南京一物流公司负责人向媒体反映,称该单位有四名怀孕女工在正常产假外请病假,一直不上班,她们都是连续开具病假条,几乎都在同一家医院,甚至有的假条还是同一医生开的。根据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允许辞退孕妇,也不能辞退病人。在员工病假期间,单位仍要支付80%的工资,还要全额支付各项保险。所以这家公司人事主管怀疑,大家之所以都选择在这家医院开病假条,是因为医院把关不严,医生送人情,给方便。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我觉得目前还真不好认定究竟这里面谁对谁错,孕妇是特殊群体,就是需要特殊照顾,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是故意不上班在家躲懒呢,而且医生对病人多些照顾,多点“心太软”也不是坏事,我们不经常对医生有抱怨,不经常说医患关系不和谐么?现在人家开始充分替病人着想了,哪怕你一丁点的小毛病都殚精竭虑,让你修养,好像也不是坏事。可是问题在于,每个人的利益都需要保护,企业也不是慈善机构,它的合法利益也同样需要保护,万一这里面真有人故意揩油,企业的损失谁买单呢?
晨报的报道说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开病假条有时候成了一种“人情”或是无奈。因为有的患者通过熟人或领导来开病假条,不好拒绝。有的患者则是惹不起,开不到病假条,就会拍桌子。医生为了息事宁人,只好满足要求。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个好事,对员工的权益加强了保障。可现实中,活学活用法律条文的“聪明人”有没有?有。明明没病或者只是个小病,找朋友托关系或者利用医生的同情心,开了病假条。一边享受单位各种待遇一边享清福,或者去干点第二职业。还有更聪明的借着长期病假逼着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碰上这样的,企业还真头疼,前些年南京就有过例子,南京建邺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涉嫌违规乱开病假条,结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十几万元经济损失。所以您看,以前为了面子,很多人还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病,现在为了所谓的“自由和利益”,有些人想着法让自己有病。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我觉得目前还真不好认定究竟这里面谁对谁错,孕妇是特殊群体,就是需要特殊照顾,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是故意不上班在家躲懒呢,而且医生对病人多些照顾,多点“心太软”也不是坏事,我们不经常对医生有抱怨,不经常说医患关系不和谐么?现在人家开始充分替病人着想了,哪怕你一丁点的小毛病都殚精竭虑,让你修养,好像也不是坏事。可是问题在于,每个人的利益都需要保护,企业也不是慈善机构,它的合法利益也同样需要保护,万一这里面真有人故意揩油,企业的损失谁买单呢?
晨报的报道说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开病假条有时候成了一种“人情”或是无奈。因为有的患者通过熟人或领导来开病假条,不好拒绝。有的患者则是惹不起,开不到病假条,就会拍桌子。医生为了息事宁人,只好满足要求。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个好事,对员工的权益加强了保障。可现实中,活学活用法律条文的“聪明人”有没有?有。明明没病或者只是个小病,找朋友托关系或者利用医生的同情心,开了病假条。一边享受单位各种待遇一边享清福,或者去干点第二职业。还有更聪明的借着长期病假逼着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碰上这样的,企业还真头疼,前些年南京就有过例子,南京建邺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涉嫌违规乱开病假条,结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十几万元经济损失。所以您看,以前为了面子,很多人还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病,现在为了所谓的“自由和利益”,有些人想着法让自己有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