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位于国土中部,跨底格里斯河两岸,市区主要部分在河东,称为“鲁萨法”(al-Rusafah),河西部分称为“卡尔赫”(al-Karkh),距幼发拉底河仅30余公里。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提到巴格达(意为“天赐”)为一重镇。在中国史籍中被称为“黑衣大食”的阿拉伯阿巴斯王朝(750~1258年),最初定都在安巴尔。这个王朝的第二位哈里发曼苏尔(754~775年)认为安巴尔不适合作首都。于是亲自勘察,选中了位于底格里斯河右岸一个叫巴格达的小镇,决定在这里建立新都。经过4年施工,耗资480多万迪尔汗,新城建成,被命名为“麦地那·阿萨拉姆(Madinahal-Salam)”,即“和平之城”。公元762年,这个阿拉伯帝国的首都就从大马士革迁到这里。城市建立的同时兴建了卡齐迈因大清真寺,775年曼苏尔死于前往麦加朝圣的路上后,他的陵墓就被安置在这里。清真寺的两个穹窿圆顶和四个宣礼塔柱都是用大量金粉涂刷的,在朝辉和夕阳照射下闪闪发光。现在的卡齐迈因大清真寺,和伊玛目阿德哈姆清真寺、阿卜杜勒 卡德尔 盖拉尼清真寺,并称巴格达三大清真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