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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2014-08-08 16:48阅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市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合肥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巢湖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可申报参加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分。
2.激励性原则
对教学成果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通过奖励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 .导向性原则
倡导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质量至上的办学意识。
二、评价内容
1.落实课程计划;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3.学生发展情况和学校教科研成果;
4.高考成绩。
三、评价工作程序
1.自评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当年7月底前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2.申报 各校应于当年8月初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参加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并提交上一学年度
相关材料。
3.量化评分 由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4.审核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获奖等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巢湖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巢湖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

A级指标
B级指标

评价结果

合计
得分
评价
依据
落实课程计划10
国家课程落实(7分)
1.按国家课程标准在规定时段内开足开齐
必修课得4分;不足得0分。
2.选修课按要求开设得3分;
未按要求开设得1分;
没有开设得0分。


1.学校提供的落实课程计划原始材料
2.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地方与校本课程开设
3分)
使用、开发地方与校本课程,得3--1分;
没有校本课程得0分。


高中学业水平20
合格率、优秀率
20分)
语文、数学、英语、人文和科学共五科;
1.每科合格率97%以上得0.5分,98%以上得1.0分,99%以上得1.5分,100%2分;
2.以优秀率(A等)排序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得分2.01.51.00.50.250.1分。累计得分。



市学测办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分析报告

注:优秀率按两类学校完成率排序积分,以高一年级入口成绩为依据,20分为一段进行测算,测算方式与高考成绩相同。


巢湖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
A
级指标
B级指标

评价结果

合计得分
评价依据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学生发展和教科研成果20
学生发展10
学科
竞赛

国家级
4
3
2


文件
证书原件
省级
2
1.5
1

合肥市级
1
0.8
0.5



音乐
体育
美术
获奖

国家级
4
3
2


文件
证书原件
省级
2
1.5
1

合肥
市级
1
0.8
0.5

巢湖
市级
0.5
0.3
0.2

科技创新

国家级
4
3
2


文件
证书原件
省级
2
1.5
1

合肥
市级
1
0.8
0.5

教科研成果10
教学论文评选、课件制作评比
省级
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


文件
证书原件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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