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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学星

2013-11-22 09:16阅读:
诸城一中第二届校园十大“学习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为全体学生树立学习榜样,学校决定开展诸城一中第二届校园“学习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法如下:
一、评比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无迟到、旷课、抄袭作业等现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热爱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应有很高的公信度,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3.学习成绩优异,或者某一学科学习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形成了自己独特、有效并有推广价值的学习方法。
4.获得班级、学校、市里或以上教育部门的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
1.“十大学星”评选实行高一、二年级分年级评选。
2.“学习之星”候选人指标:高一16人(各级部分别8人),高二年级16人(各级部分别8人);按照本评选办法最后每年级前10名为“十大学星”,其余为“优秀学星”。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1120日——1125日)。
各班认真组织学习“学习之星”评比条件,并结合班级实际,组织学生总结自
己的学习情况,在班内考核推荐。广泛搜集影像资料,认真撰写推荐材料,在班内进行交流。让学生的学习经验在自我总结中得到挖掘,在相互交流得到发扬。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初评( 1125日—1130日)。
各班召开主题班会,按照学习小组进行评选,每个学习小组推选1名候选人进行演讲竞选;
⑵以班级为单位,评选班级演讲第一名作为班级代表成为级部“十大学星”候选人参加级部评选。
⑶每班选定一位推荐发言人(或者候选人本人),借助图片、录像等音像资料,以课件的形式对参评者的事迹进行介绍与展示。推荐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级部组织教师代表10人、学生代表20人作为评委对各班候选人演讲进行综合打分,评选出级部前8名作为年级“十大学星”候选人,各级部将候选人名单发送给团委。
2.候选人事迹宣传(121日—129日)
各级部8名候选人的班级利用展牌(宣传版面、活动宣传台、传单等)对“十大学星”候选人事迹进行全面宣传;学校团委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专题节目等形式对宣传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级部候选人将本人的事迹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与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于122日晚600上交给西区办公楼305。学校安排电视台和广播站统一宣传。
129日,校团委组织年级全体同学进行投票评选,票数第一名为100分,最后一名为60分,其他名次按照等差比例划分。本次投票得分占总分30%
3.总评(128日—1220日)
高一、高二年级分别在体育馆举行“十大学星”评选活动;
⑵以级部为单位参评,各级部在初评中评选出的前8名全部作为校园“十大学星”候选人参加现场演讲评选。
⑶级部选定推荐发言人(可自己推荐亦可他人推荐)对候选人进行推荐介绍,推荐内容及要求同初评。由校团委、教育处、教科中心、各级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当场投票,票数第一名为100分,最后一名为60分,其他名次按照等差比例划分。本次投票得分占总分70%
4.结果确定
现场演讲评选得分(70%+全体同学投票得分(30%=总分。
10名获得诸城一中“十大学星”荣誉称号,其他6名同学获得诸城一中“优秀学星”荣誉称号。
四、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
⑵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和校园电视台进行展示宣传推广。



诸城一中
201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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