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在茅台经历反腐风暴、茅台国酒标牌被下架之后,历时6年的五粮液诉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侵权案,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九粮液”“九粮春”等产品的行为侵犯五粮液对“五粮液”“五粮春”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同时,判决滨河集团向五粮液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
最高法近日有关五粮液商标侵权的这一判决,充分说明,法律对“傍名牌”“傍大款”不予支持。
一个企业从最初开发到创出产品品牌,并非容易之事,其间有可能经过几代十几代人的努力。因而,名牌产品有着自己特有的价值。但在一个时期,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利益,不惜打擦边球、走捷径,通过“傍名牌”迷惑消费者。比如,在不少农村,就常常能看到诸如,雷碧、粤利粤、康帅博、汪仔牛奶、七个核桃、大个核桃、大白免奶糖等和名牌产品字样相近的产品出现。且很多以低价迎合农村消费者,扰乱了农村消费市场。
对于这种“傍名牌”“傍大款”,青锋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N多年前,青锋到一个县城去看朋友,本想在城市买些礼品带去,但心想现在商品流通顺畅,到当地再买,可以省却路途上携带东西的不便。但令人气愤地是,到某县城商场购买礼品时,发现里面销售的商品大多为“傍名牌”。令青锋后悔不已,同时又愤愤不平。某些偏远县城以下的百姓,有可能连真正的品牌商品都没见过。
不否认滨河集团自称其生产的滨河九粮液是甘肃地产高端名酒第一品牌。但采取“酒类商品上使用标识‘九粮液’和‘滨河九粮液’‘九粮春’”,应该多少有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产生某种误解,以外两者存在特殊关系,“侵害了五粮液公司主张保护的‘五粮液’‘五粮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