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大学生多次偷外卖被刑拘引发社会热议,一种“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的观点在网络、朋友圈正在热传之时,侦办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7月20日对外公开披露的真实情况,一瞬间将这个案件的案情反转。
据澎湃新闻从警方获悉的消息,这个偷外卖被刑拘的男子,根本不是网传的所谓在读大学生,而是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的24岁男子李某某。据警方称,李某某2018年毕业后即到南京打工,目前有固定收入,并租住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
警方公开的这一信息,与之前网传的有关内容颇有出入。据光明日报早前发表的评论《大学生偷外卖:可以有罪不诉,但不能强行洗白 》中披露,有“媒体报道称,南京某小区连续有外卖被偷,警方调查后发现,偷外卖的是一个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他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就有10多次”,且“周某是某知名大学生本科生,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了”。
在读大学生,家中3个兄妹辍学,别说还有其他“复习考研、偷外卖”等标签加身,就让不少人基于同情,就可以认为,一个贫苦又努力求学,为了裹腹而不得不去偷外卖,这样的贫苦学生,应该值得同情,而不应该对其偷外卖行为予以痛斥,乃至处罚。
或许是基于同情,甚或有人想借“大学生偷外卖”做些什么文章,其中一个最引人注目的观点——“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便迅速在网络和朋友圈流传,激起不少人共鸣。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