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封使林鸿年从琉球带回的珍宝
林鸿年(1804~1886),字勿村,侯官(今福州)人,道光十六年(1836年)状元及第,是我省清朝时期的第一个状使元,授翰林院修撰。道光十八年(1838年),琉球王尚育登基,林鸿年奉旨为

册封琉球国王正使,赐一品服。同时出使的有翰林院编修、浙江钱塘(今杭州)人高人鉴副使。代表清廷前往琉球谕祭故王,册封新王。
琉球原是位于我国台湾省东北海面上的一个岛国,因其“地界万涛,蜿蜒若虬浮水中,固名流虬,后转谓琉球”。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派杨载出使琉球,致送国书,通知即位建元。同年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从此,中国与琉球正式建立了藩属关系。绵延明、清两朝,直到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为冲绳县,才中止。按律,琉球国自明洪武五年(1372)进贡以来,凡逢贺天寿圣节、贺登极、贺元旦、贺封、迎册,琉球国王都要派使臣来华。同样,每位“琉球国王嗣位请命册封”,明清政府也都要派遣使臣远越重洋去册封。
道光十八年(1838),是清政府第七次为琉球王册封
册封琉球国王正使,赐一品服。同时出使的有翰林院编修、浙江钱塘(今杭州)人高人鉴副使。代表清廷前往琉球谕祭故王,册封新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