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I暗恋女邻居O,爬树偷窥被发现。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I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看到这则新闻,我油然想到文革中的一个案件:某工厂一男工梦中与本厂一漂亮女工发生肉体关系。第二天,他把做的梦给朋友说了。朋友当做笑谈相传。后来传到那名女工耳朵里,她羞愤难当,竟自杀了。后来,做梦的男青年以“梦奸罪”被判刑。那时没有刑法,罪名和刑期都由群众讨论决定,号称群众专政,所以不断有新罪种出现,同样行为可以入狱甚至砍头也可以逍遥法外。现在有了刑法,不再另立罪名了,否则可给I定为“看奸罪”。
律师解释:I不仅是看,而且是有行为的。他爬树偷窥,就已经在实施犯罪。因天气突变,他在树上呆不住了,下来了,被O察觉了,才没有实施。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因外界干扰主观中止了犯罪,属犯罪中止;如果因为外界因素干扰使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属犯罪未遂。I既符合犯罪中止也符合犯罪未遂,法院按照疑罪从轻原则,判强奸中止。这种解释似乎有理,其实牵强。因为爬树偷窥行为与强奸行为距离有些远。如果I在肢体上与O有接触,例如强行脱其衣服,或将其按在床上,或虽无接触,但有恐吓行为,如手持匕
看到这则新闻,我油然想到文革中的一个案件:某工厂一男工梦中与本厂一漂亮女工发生肉体关系。第二天,他把做的梦给朋友说了。朋友当做笑谈相传。后来传到那名女工耳朵里,她羞愤难当,竟自杀了。后来,做梦的男青年以“梦奸罪”被判刑。那时没有刑法,罪名和刑期都由群众讨论决定,号称群众专政,所以不断有新罪种出现,同样行为可以入狱甚至砍头也可以逍遥法外。现在有了刑法,不再另立罪名了,否则可给I定为“看奸罪”。
律师解释:I不仅是看,而且是有行为的。他爬树偷窥,就已经在实施犯罪。因天气突变,他在树上呆不住了,下来了,被O察觉了,才没有实施。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因外界干扰主观中止了犯罪,属犯罪中止;如果因为外界因素干扰使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属犯罪未遂。I既符合犯罪中止也符合犯罪未遂,法院按照疑罪从轻原则,判强奸中止。这种解释似乎有理,其实牵强。因为爬树偷窥行为与强奸行为距离有些远。如果I在肢体上与O有接触,例如强行脱其衣服,或将其按在床上,或虽无接触,但有恐吓行为,如手持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