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字当头
2010-06-30 23:53阅读:

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运动蓬勃兴起,八旗和绿营腐不堪用,清政府急令各省官绅兴办团练助剿。湖南团练大臣曾国藩,首仿明朝名将戚继光编练戚家军之制,募团丁为官勇,编成湘军。“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是以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二八)。这种先官后兵,将必亲选,兵必自招,饷必自筹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军队战斗力,但也同时种下了兵为将有、军权下移的祸根。
湘军以营为基本编制单位。陆师1营4哨,1哨8队,分别由营官、哨官、什长率领,另有亲兵6队直属营官,1营505人,武器有刀、矛、抬枪、劈山炮等。水师1营30船,531人,每船哨官一员,船有长龙、舢板、快蟹,武器有洋枪、小炮、鸟枪、刀、矛、喷筒等。马队1营5哨,1哨5棚。前、后、左、右4哨,各置哨官、副哨官率领,中哨以营官为正,另置副哨官2员,每棚什长1员,全营319人。营官配马4匹,哨官配马2匹,什长和马勇各配马1匹。
湘军设营务处主管军法号令,将才多由此出。设粮台主管粮饷器械,下分文案、银钱、军械、火器、侦探等8所办事。随着湘军的发展,上层系统逐渐完善。营官之上,依次有分统、统领、统帅、大帅,大帅就是曾国藩,总统全军。全军最多时约50万人,其中,直属曾国藩的约12万人。
同清军相比,湘军的薪饷
很丰厚。陆军营官每月50两,另加办公银150两,而哨官每月9两,哨长6两,什长4.8两,亲兵护勇4.5两,正勇4.2两,伙勇3.3两,长夫3两。可是,清军中的绿营兵平时每月薪饷只有1两,出征作战时也仅1.5两,比湘军的长夫还少,分别只及湘军正勇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所以湘军的厚饷养兵,可使勇丁赡养家室,安心从军了。
曾国藩认为“不练之兵断不可用”,[9]因此他对湘军的训练非常重视,切实讲求。他把训练分为训和练两部分,强调“练者其名,训者其实”,训比练更重要。他所谓的“训”包括训家规和训营规两方面,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做思想教育和军纪教育工作。对于前者,他通过亲自训话等各种形式,在湘军中营造一个和谐的大家庭气氛,要求官兵之间要像父兄、子弟一般亲如一家,上下齐心。对此,近代著名军事家蔡锷非常赞赏,他认为“军人以军营为第二家庭”,曾国藩“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千言万语,皆可付之一炬”。[10]至于后者,曾国藩则有具体的制度规定。他所制订的营规包括招募之规、日夜常课之规、扎营之规、行路之规、禁扰民之规、禁洋烟等事之规、稽查之规七部分。这些营规从军规军纪到招勇、扎营、行军和日常的训练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不仅切合实际,抓住要点,而且易知易行,便于掌握,所以湘军成为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曾国藩的“练”也包括两方面,即练技艺和练队伍。前者是指兵勇的个人军事技能,要求能舞刀弄棍、开枪放炮,后者是针对整个队伍而言,通过演练鸳鸯阵、三才阵等阵式,使整支队伍进则同进,站则同站,行动一致,如同一人。为了确保“练”的成效,曾国藩一方面访求武师和猎户,请他们教兵勇武术和射击,另一方面制定了十日一循环的严格的训练计划,要求每逢三、六、九日上午,兵勇练习武艺和阵法,他要亲往观看;每逢一、四、七日上午,主管军官要向兵勇演示阵法,并看他们的抬枪、鸟枪打靶练习;每逢二、八日上午,主管军官要带兵勇到城外跑坡、抢旗、跳坑;每逢五、十日上午,兵勇在军营中演练连环枪法;每天下午,兵勇都要在军营中练习拳、棒、刀、矛、钯、叉,不得间断。显然,湘军每天的训练内容很多,训练量也大。曾国藩之所以要如此强化训练,就是要让湘军兵勇熟练掌握各种技艺和阵法,以提高他们的作战能力。用他的话来说,练的目的“总不外一熟字:技艺极熟,则一人可敌数十人;阵法极熟,则千万人可使如一人。”[11]
与清军由国家办后勤不同,湘军必须自筹粮饷,自办后勤,因而曾国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首先,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后勤机构办理军需。如负责造船制炮的有衡州造船厂、湘潭造船厂、安庆内军械所等,筹措军饷的捐局、筹饷局、厘金局等,总管后勤供应和转运的有粮台。其中,衡州造船厂和湘潭造船厂为湘军水师制造船只;安庆内军械所主要生产枪炮弹药,是中国第一个带有近代化色彩的军用企业;粮台由曾国藩委其幕僚办理,下设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八所,是湘军的后勤总机关。
其次,就地筹饷,开拓饷源。湘军本来应由清政府提供粮饷,但因国库空虚,无款可拨,曾国藩只好自己就地筹款。刚开始,他在湖南士绅中劝捐助饷。捐输成为湘军的主要饷源。据曾国藩奏称,自己在衡州练兵时每月需饷银近8万两,就“专恃劝捐一途”。[12]可是,随着需饷的增多,捐输者越来越不踊跃,仅靠捐输已难以维系了,曾国藩不得不想方设法扩大饷源,先是增加了饷盐和厘金,通过在所在地课盐、办厘筹措粮饷,之后索性占用公款,将当地本属于中央财政收入的地丁、漕粮、协饷、关税等赋税也移作湘军军费。这一度遭到江西巡抚沈葆桢的抵制,双方为争用江西漕折、关税和厘金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朝廷出面调解,才平息了这场纷争。可见,为了军需问题,曾国藩是锱铢必较,丝毫不让。
再次,健全转运机构,确保粮道畅通。湘军在湖南时仅设粮台为后勤总机关,条综众务。出征后,粮台遂有后路粮台和行营粮台之分,前者仍设在湖南,后者则随军出征。随着湘军的东下,战事越来越激烈,粮饷供应线也越来越长,曾国藩所设的粮台也越来越多,除了后路粮台与行营粮台之外,又增设了转运粮台和钱粮支应所,居间呼应传输。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证粮道的安全、畅通,曾国藩充分利用湘军水师强于太平军,且又沿长江而下的优势,以水师兼任军需物资运输任务。这样,粮道不易为太平军所切断,可保证粮饷源源不断地供应,有利于湘军的连续持久作战,因而罗尔纲先生认为:“湘军所以能够打败太平天国,在军事上说来,粮运便利,源源不断,是一个大因素。”[13]
由上不难看出,湘军制度是曾国藩针对清代军制的缺陷、湘军作为勇营的特性和与太平军作战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可以说是量体裁衣,度身定制,实用性、针对性很强,而且也比较完备、合乎时宜,所以在当时就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各地纷纷索取。曾国藩刊刻了多次,仍供不应求,“乃广为刊刻,于是湘军营制、营规,东南各省处处传遍,即北京也有流布,凡招募勇营的都奉为法式。”[14]可见,随着湘军制度的面世,勇营制度也得以创立。
太平天国军被镇压下去后,湘军大部解散,曾国藩转而扶植李鸿章的淮军,以维护自己的权势。清政府鉴于八旗绿营败坏,遂采纳左宗棠等人建议,将淮军及未解散的湘军改为要地屯防部队,称防军;此前,曾从绿营和八旗中挑选官兵,仿勇营规制编练,称练军。从此,防军、练军成了清朝的主要军队
李志茗 勇营制度:清代军制的中间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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