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SWOT分析
2017-08-29 08:08阅读:
摘要:本文阐述了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定义与特点,对上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对策思考。研究结果认为,上海既有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的优势,又有良好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基础,区位优势十分突出,教育科技资源丰富,在健康服务业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医药保健市场迅速成长的背景下,城市规划已为这一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上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还存在中医药资源相对不足、产业内容结构不均衡的问题,一些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来自国内其他省市的竞争以及监管等方面的压力都将直接影响其未来的发展。
关键词:中医药;健康服务业;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码:R197.1
文献标识码:B
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1]。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业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涉及健康服务产业各主要领域,其独特的理念、技术、方法等也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发展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
1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定义与特点
1.1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定义
随着医学模式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健康的定义也一直在发展和完善,从“健康就是没有疾病”,逐渐过渡到涵盖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等多方面的完好状态。世界卫生组织(WHO)1984年在《保健大宪章》中将健康定义为:“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而是包括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完好状态”。1989年,WHO又进一步完善健康的概念,认为健康应包括躯体健康(physical
health)、心理健康(psychological
health)、社会适应良好(good social
adaptation)和道德健康(ethical
health)。
既往对健康服务业并无统一的定义,从相关文献给出的定义来看,健康服务业应该涉及到以下一些要素:围绕和服务于人的健康,以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为支撑,多领域、多产业的集合[2][3]。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健康服务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1]。
简而言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是指以中医药理论体系为指导,应用中医药的理念、技术、方法等维持、修复和增进人的健康的相关服务和支撑产业。
1.2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范畴和特点
结合健康服务业的定义和中医药服务的内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范畴主要包括:①中医医疗服务;②中医康复、护理;③中医药预防(含中医“治未病”等);④中医药养生;⑤中医药旅游;⑥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⑦中医药养老;⑧中医药文化产业。涉及的产业包括:①中药种植;②中药饮片(含中药提取物)与中成药制造;③中医医疗保健设备器械制造;④中医药保健品(包括中医药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制造;⑤中医药商品贸易。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既区别于传统的服务业,在健康服务业中同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包括涉及到的产业在内,整个产业横跨了三大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齐全。二是核心理念顺应时代要求。中医药“治未病”、“天人合一”、“整体观念”等核心的理念,与医学模式的转变相契合,符合人群健康需求。三是中医药文化体现中华传统文化优势。中医药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汲取中华文化营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易于为群众所接受。四是自主知识产权蕴含巨大潜力。中医药是我国少数拥有广泛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巨大的潜力。五是绿色、天然。无论中药、药食两用食品,还是非药物技术、方法,都存在绿色环保、毒副作用相对较小等特点,符合回归自然的要求。六是行业分散、统筹难度较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涉及医疗卫生、批发零售、医药制造、食品制造、农牧渔业、教育、科研、旅游、文化、体育等多个行业,分散程度高,统筹管理难度较大。
2
上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SWOT分析
2.1
优势(strength)
(1)政府对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上海在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转型发展中,逐渐由原来靠投资、出口拉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并推动传统产业结构向服务经济为主的方向转变。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已由1999年首次超过50%,发展到2013年的62.2%。从上海服务业结构看,目前仍以批发零售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航运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行业比重较大,而商务服务、教育卫生等新兴服务业目前所占比重虽然相对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发展潜力很大。
(2)发展服务业的区位优势突出。服务业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性产业,与经济发展及城市化、市场化水平等密切相关,对服务对象的集中度有较高要求,是衡量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上海位于长三角区域的中心,腹地广阔,辐射作用强,是致力于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等四个中心的国际化大都市,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上海人口密集,交通便捷,经济发达,市场要素齐全,具有良好的服务业发展条件,发展健康服务业的区位优势十分突出。
(3)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良好。上海是近代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基地之一,国内第一批中医学校、中医医院、中药企业都出现在上海,海派中医在国内外也同样具有较大的影响。目前,上海拥有中医类医院26所(其中三级医院8所),中医类门诊部、诊所近300所。全市所有综合医院和大部分专科医院均设有中医科室,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科,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8%的村卫生室都能提供6种以上中医药服务项目。此外,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相对较高,具有广泛应用中医医疗、保健、养生服务的传统,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具有较大的需求。
(4)中医药教育科技资源比较丰富。上海中医药大学是全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复旦、交大、同济等综合性大学都设有中医、中西医结合院系或专业。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上海的中药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分别获得1个第一、2个第二、1个第三名的好成绩。上海还拥有1所中医药研究院、30余个中医药研究所(中心)以及一大批中医药科技创新型企业,具有高水准的中医药创新能力,在承担国家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及获得科技成果方面一直名列全国前茅,已转化形成了一批效益突出的中医药产品。丰富的中医药教育科技资源,为上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撑。
2.2
劣势(weakness)
(1)中医药资源相对不足。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下,上海的中医医疗机构从数量到质量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常住人口数量已从2000年的1640.77万人迅速增加到2013年的2415.15万人,人均拥有的中医药服务资源仍处于相对不足的状况。截止2013年末,全市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含助理)医师数、中医类医院病床数分别为0.26人和0.36张,位居全国中下游水平,不能充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的限制,上海的中药等自然资源也明显不足。
(2)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2009年以来,从国家到上海已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医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障碍看似已不存在,但实际上有不少仍以“玻璃门”、“弹簧门”形式出现,主要表现在准入资格(规划、设备、技术)、土地、财税,以及人事管理、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方面。例如,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额度”、“选址”等限制直接影响了新设中医医疗机构的成功率,确定是否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的部分指标不够合理,中医诊所不能附设中药房及自制中药制剂,公立医院医生到中医门诊部、诊所进行多点执业的渠道也不够通畅,等等。
(3)产业内容结构不均衡。目前全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仍以中医医疗服务为主,独立的中医预防、康复、护理机构很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存在市场不够规范等问题,中医药旅游、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中医药养老以及中医药文化产业都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提供服务的机构性质看,虽然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数量多,但提供的服务数量所占比例仍然很小。从涉及的产业看,中医药商品贸易一枝独秀,中药种植的品种、数量较少,中药制造业在国内的地位逐渐下降,中医医疗保健设备器械、中医药保健品制造所占的份额也相对较小。
2.3
机会(opportunity)
(1)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国务院于2013年9月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之一,未来必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市场机会。此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加快建设健康服务体系、营利性医疗机构改为后置审批等措施,
(2)国内外医药保健市场迅速成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医药保健市场规模也在迅速增长。有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已达到14.3%,2013年上海老年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更是高达27.1%[4]
[5]。医药保健是世界贸易增长最快的五个行业之一,美国等发达国家健康产业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17%以上,我国仅占5%左右,发展潜力巨大。在目前国内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约4万亿元的基础上,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目标即达到8万亿元以上。
(3)上海城市规划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上海城市发展的相关规划已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服务经济时代的产业体系,积极培育专业服务、高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家庭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大力发展医疗保健服务业列为发展社会服务业的4项主要内容之一,并把医疗旅游作为旅游会展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关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规划也正在研究制订之中。
2.4
威胁(threat)
(1)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甚至存在错误的观点。例如,没有充分认识到健康服务业是当前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举措之一,没有真正明白发展健康服务业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没有清醒看到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对于在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如何正确处理医疗与非医疗、公立与民营之间的关系等,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认识也还比较模糊。这些认识上的不足,不利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正常发展。
(2)来自国内其他省市的竞争。自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已有四川、重庆、浙江等十余个省市先后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这些意见和方案均把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作为重点的发展领域,鼓励发展中医药医疗、预防、养生、保健、养老、康复服务以及中药产业等。甘肃省还特别提出发展陇药产业和中医药生态养生保健旅游产业,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甘肃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规划纲要》等文件。北京市允许公立医院以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鼓励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成立了中医药养生保健协会,在中医医疗旅游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其他省市充分利用自身的中医药资源优势抢先介入,对上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构成了有力竞争。
(3)法规标准滞后,监管体系不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分属不同的行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协调机制,相关的法规、标准也处于明显滞后的状态。特别是中医医疗旅游等同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的,其机构、人员、技术、质量以及准入、评价、监管方面的法规、标准更属空白。法规、标准的滞后,导致进入的机构、人员良莠不齐,加上监管体系不够健全,整个行业的市场秩序有待加强。同时,除医疗卫生外的其他领域,往往没有行使行业服务、自律、维权、协调功能的行业协会,从而缺乏足够的机制保证行业自律,不利于整个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3
对策思考
3.1
加强交流宣传,提高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认识
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要首先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对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认识。在谋划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人员的沟通交流,争取更广泛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人理解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意义和作用,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行列,从而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2
明确发展定位,规划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布局
上海在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方面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应在组织力量开展前瞻性研究的基础上,反复论证,明确上海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总体定位和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并纳入到本市健康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划之中重点发展。应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着力于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产业布局。
3.3
突破体制性障碍,加快社会办机构发展
对影响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体制机制瓶颈进行梳理,研究、清除政策上的“玻璃门”和“弹簧门”。在落实现有鼓励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以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养老、旅游等为重要内容的健康服务机构,完善公立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之间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鼓励国有资本和名老中医、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开办中医门诊部,研究、探索拓展中医诊所在中医“治未病”和养生保健服务方面的职能。
3.4
强化重点领域,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根据上海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汲取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成功经验,探索引导中医药健康服务重点领域的集聚发展模式。由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需要服务于基本医疗和体现公益性的要求,应逐步将民营为主的特色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以及中介服务等机构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主体,并与区域经济、卫生发展相衔接,与产业园、农庄、景区等相结合,发展中医健康服务的专业园区。通过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园区的建设,带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3.5
强化监管自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在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管理机制基础上,加强相关的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行业规范及配套法律规范,以规范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行为,保护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制订、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行业准入和技术、质量等标准,确保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规范发展。应尽快完善监管机制,依照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日常监管。同时,尽早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以便于加强对行业的指引与规范管理,促进行业自律机制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Z].2013—09—28
[2] 吴晓隽,车春鹂,高汝熹.
大都市健康服务业的产业结构与生态初探——基于纽约、波士顿的案例研究[J].
卫生经济研究,2014;(8):18-23
[3] 申俊龙、彭翔.
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模式与策略探讨[J].
卫生经济研究,2014;(8):24-27
[4]
吴玉韶 主编.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5] 上海民政.
本市发布2013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EB/OL].
上海民政网http://www.shmzj.gov.cn/gb/shmzj/node4/node10/node1775/u1ai37519.html
发表于《中医药管理杂志》201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