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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维明论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

2010-12-14 16:19阅读:
儒家最关心的一个方面是我们如何学会做人。儒家思想坚持人道主义的方向,并且倡导一种人道主义的生活方式。当然,我们大家都是人,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必须有意识地去学做人,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进程,其中牵涉到信念、不断的努力和整体探讨。
首先,学做人不是自发的,它牵涉到个人的抉择和信念,没有这样一种自觉的努力,我们只能在极有限的意义上是人。因为我们不能实现人的全部潜力,所以,我们必须献身于学做人的道德和精神历程,把学会做一个完人当做一项毕生的事业。
第二,这个学习过程是连续不断的。我们不能把它看做一个能在有限的时间范围里完成的课题或项目。事实上,许多儒者都主张做人的进程是永无止境的。
第三,这个进程是整体性的。学做人并不仅仅是学习一种特殊专业的技巧,或者是熟练某一个特殊的行当。众所周知,要成为一个音乐家或艺术家,牵涉到的就不光是获得良好的技巧,培养音乐才能或艺术意识,同样也需要个人品质的修养。
孔子对真正的学习所下的定义是“为己之学”,什么是为己之学呢?表面上看,好像是主观的理想主义或极端的个人主义,但实际上,儒家对于群体的重视,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个人主义恰恰相反,儒家既不把自我看作一个孤立的原子,也不是作为单一的分离的个体,而是把它看做人类关系中的一个实体。(实际上,一个和其他人没有任何相互联系的自我是不可想象的)每一重关系都有助于自我的发展和全面的构成。自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它的所有关系的总和,同时,它又被看作各种关系的一个中心,不能被归纳于这些关系本身。
作为关系的一个中心,自我在不断地发展。它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相反,它总是向着人类经验和人类关系的其他层次开放,在这个意义上,自我,作为关系的中心,涉及一个在不断发展中的人类关系网络里不断进行扩充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把实现自我的真正进程同自我中心或者自私自利区别开来。
要成为一个完人,自我必须在人类关系的结构范围内,不断与他人对话。首先是与我们的家庭成员不断地相互联系,然而,家庭关系也会堕落为裙带关系,所以自我的真正实现,虽然肇始于家庭的环境之
中,却要求我们把自己的关系扩展到家庭结构范围之外,从而超越裙带关系,从而得以和更大的群体建立有意义的联系。
孔子还认为,自我的发展不是一元的,它必须涉及到对人所关心的许多事物的体验和反思才有了意义,他在所继承的文化里,至少鉴别出人类的经验和人类所关心的事物的五个方面。他把这些方面看作学做人的过程中的关键所在。其中每一个方面度可以用一部经典来阐明。
第一是诗。以此类推,也是艺术和音乐。人并不仅仅是一个只顾眼前利益的追名逐利之途。诗,通过艺术表现,诉诸人内心的共鸣—一种在人与大千世界之间产生的振动。所以,以诗的感觉对世界做出反应的能力,对于人的个性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是礼。礼,并不是一整套空洞的、了无意义的姿势,强加于一个年轻人身上以使其行为就范于某些教条,它也不是仅仅出于形式,一板一眼地要求种种行为都正确无误。礼是一种由大家分享的,人人都理解的交流体系,它既是一种语言,却不是语言本身。作为一种得到社会公认的形式,它保持和传授了人类相互交往的最可靠的形式。我们必须自己掌握也要教会孩子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下的各种不同的礼节,这样才能够顺利地和别人进行非语言性的交流,人类的相互关系才得以发展。
第三是历史。这是群体的记忆,一种对我们自己追流溯源的知识。有了历史的意识,就会知道和关心那些形成了我们身在其中的大的社会集团的主要价值和观念。没有历史,就好像没有了记忆。
第四是政治。人应该被看作社会的一分子,也应当参与他作为其中一分子的政治实体。儒家教学的领域包括政治观。人不仅仅是艺术的存在、社会的存在和历史的存在,而且也是一个政治的存在,应当是政治集团中一位有反应、有责任感的成员。
最后,对学会做人至关重要的第五个领域,见于古典传统中最难阅读的经典之一《易经》之中。理解它的一种方式是说:除了《诗经》的艺术观、《礼记》的社会观、《春秋》的历史观和《尚书》的政治观之外,还有一种宇宙观。用现代术语讲,《易经》代表了一种生态学的关注,这里既有环境上的考虑,也有精神上的考虑。作为一个人,并不是仅仅生存在一个与其他人类共处的人类学世界里的,在人类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大宇宙,因此,我们需要一个从生态学上来说是健全的宇宙观。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文化传递者的孔子,想要传给后世的古典传统,其结构层次是十分丰富的。它有它自己的形式、内容,所以,也有自己的内在逻辑和精神。并且,它还涉及人类所关切的事物的广大领域。
学做人的过程至少应包括自我修养、自我主宰和自我理解三项。没有这三条,我们往往会被一种个人主义意识所控制和限制。这会妨碍我们去和其他人建立有意义的联系。自我的实现,要求我们超越自身的局限。理解别人的存在的能力,对于立己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只有通过帮助别人去树立他自己,才能够树立自己。
在儒家传统中,两个自我的概念是被严格区别开来的:小我和大我。小我是有限的自我,它起的作用是一种惰性,抗拒任何进一步的发展,它既无动力,也不会转化。大我则超越了自我中心,它和家庭、社会、国家以至于整个世界相互联系。
儒家思想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性,而不强调其不同。共同性可以从人的感受性方面来理解。所谓共同性,就是人类对于交流、自我表现,以及不侵犯到他人的自我发展的需要。共同性必须包含分享性—人与人之间的汇合点。这种汇合点超越诸如有限资源、竞争、世界上的冲突和对峙等等制造分裂的影响。
对汇合点的探讨要求交流,在儒家传统里,交流是一个关键的概念,这种概念有时被概括为一种提倡相互依存的哲学。相互关系是儒家伦理的一项基本主题。父慈,子才能孝,子孝。父亲受了感动,就会慈上加慈。所以在儒家思想里,各种相互关系不是建立在一元的、强加于人的思想和权力上,而是建立在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观念上的。
在儒家传统中,权力并不显得很突出,相反,儒家的义理是通过道德说服--通过示范性的言传身教,而得以传递的。要想有资格影响他人,领导者必须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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