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有类似的案件。小偷爬楼爬到人家窗户外,刚巧被事主发觉,随手推开窗户,小偷受惊吓坠楼死亡。又有一事主为“狮子吼”大爷。也是小偷爬到他家的阳台处。大爷情急一声大喝,小偷从5层楼高的空中掉下去摔死。两起案子,事主都因小偷死亡而惹上官非,遭遇起诉并作了一定的民事赔偿。还有一店家,小偷前来盗窃,店家发现即去追赶。谁知小偷患有心脏病之类的重疾,逃跑过程中猝死。店家也竟然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与这类案件相接近的一些见义勇为事件亦有此类烦恼。一个人在街头看见抢劫、欺侮弱小状况,冒着生命危险勇斗歹徒。搏斗中失手打死了歹徒,却同样有勇士受到“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滋扰。
这样的事件,有些有的人受滋扰一下,未被判罪,但也有的人曾被判有罪缓期执行,甚至是实刑。有时,小偷、歹徒的家属闹得凶一些,司法部门似乎就只好让当事人受点委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