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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公民

2011-05-22 17:23阅读:
初一时候的政治课本即《公民》,厚厚的一本,早已忘了内容是什么。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开始研究各种政体之前,先考察了公民究竟是什么。
古希腊的主要研究的是城邦政治。城邦和公民是紧密相连的,要理解城邦的本质和基本属性必须先理解公民。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当时城邦和公民的涵义仍然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没有形成大家公认的定义。对公民的很多定义不具有普遍性,就是说只适合某种政体,平民制下的公民到了寡头制下就不见的仍然是公民了。
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给公民一个“严格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定义。而这样的定义在他看来是指:“凡是参加司法事务和行政管理的人”。这里并不指的是官员,而是对这些事物有参与权的所有人,比如公民大会和公众审判的参与者。这种定义最适合民主政体,对别的不经常召开公民大会等的不够全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可以进一步完善为:第一,“凡有权参与议事和审判事物的人,不论期限,无论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没有固定期限的人都可以获得该城邦的公民身份”;第二,“用最简约的话来说,所谓城邦就是足以维持自足生活的公民组合体”。
显然,在古希腊公民身份是一种特权,不是人人都有的,那么如何决定一个人是否拥有公民权呢?当时的通常做法是看出身,比如父母双方都是公民,则他们的后代也是公民。这里有一个疑问,往上追溯的话,祖先的公民权是怎么来得?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对每一代人只要符合以上定义的就是公民,而一直追溯到城邦的最早居民时,显然,“父母决定公民身份”这个规则是不适用的。
当政体发生变更的时候往往会带来公民权的变化,比如寡头制变为民主制必然有很多原来不是公民的人成为公民。有人质疑新公民身份,认为他们不是“真正的公民”。“不应当成为正当公民的人是否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公民,而凡是不应该的事物是否就算是虚假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要面对现实,即是他们不合适自己身份,但是事实上他们已经是公民了。这引申到城邦的同一性问题,政体变革之后,城邦还是原来那个城邦么?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本身的同一性是发生了变化的。城邦的同一性在于政体而不在于国土和人口。
接下来的问题很有意思,“好公民的品德是否于善人的品德相同?”首先要弄明白的是公民的
德行问题。这里用水手来做比喻:“水手是一个共同体的一员,每一名水手所具有的德行的最准确内涵就应当根据他所司的职责的不同而各不相同。除此之外,必须有一个适合于全部水手的共同的德行的普遍定义,而确保航行安全是全体水手们齐心协力的一个共同目标”。类比得出的结论是:“公民的德行必须符合这个政治体系”。因此公民的德行是和政体相关的,不同政体有不同的第一个。而善良的人在于他只有一种至善的德行。因此:“一个良好公民而不具有善良之人的品质,这是极有可能的事”。城邦之中所有公民都应该具有良好的公民德行,但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是良善之人。亚里士多德很好的区分了“公德和私德”,没有用道德来混淆政治规则,在我看来是非常现代的思想。
而良好公民的德行和善良之人的德行间是否有共同点?亚里士多德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首先对统治和被统治所需要的德行做了区分。他区分了自由人对奴隶的统治和自由人对自由人的统治,在后者的情况下,每个公民都应该有统治和被统治两方面的德行。善良之人跟公民一样需要两方面的知识。只有“明智”是唯一属于统治者的德行,而被统治者只有“真实的意见”。结论似乎是二者都需要两方面的德行。说实话这里有点乱没看明白。
最后讨论了工匠是否能划入公民对问题,亚里士多德是反对的。工匠已经雇工在古希腊似乎比较特殊,他们不是奴隶,但是可能没有足够对经济实力无所事事,必须靠劳动来生存。在古代,某些城邦的工匠都是奴隶和外来人,而当时应该已经有很多这种个体户,自由的劳动者。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他们不具备公民应有的德行,是不应该被归入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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