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同性恋 『男篇』
2007-05-06 21: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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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在中国历史悠久,
自古至今其记载不绝于史书典籍。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称:“杂说称娈童始黄帝。”我们现在所熟悉的“龙阳之好”、“馀桃之恋”、“断袖之爱”等都是同性恋的代名词。古时男风盛行,汉以前皇宫贵族中争尚此风,“狎昵娈童”仅为君王贵族的特殊癖好,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渐渐普及于士大夫及社会民众,并且多有歌咏之词。宋朝男子公然为娼,聚集于风月作坊,招揽生意。到明清尤其是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养相公(男妓)成风。
同性恋在中国古代很多时候是公开的,中国传统的同性关系甚至会举行一种“契”的仪式便能得到社会承认,建立“契父”和“契儿”、“契兄”和“契弟”等关系。如《敝帚斋余谈》中记载: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
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而这种“南风”(也称“男风”)在晚明及清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纵欲风气的流行,上至帝王达官,下至贩夫走卒,争相以“南风”为尚。这种趋势在晚明现实中的男旦现象以及《龙阳逸史》、《弁而钗》、《宜春香质》等描写同性恋的文学作品中都能得到体现。
作为一位现实主义作家,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自然地描写了同性恋,借以反映当时贵族生活的一个侧面。如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门子说“……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遇见这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 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第五十三回贾珍气骂管理家庙的贾芹:“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曹雪芹在写同性恋的时候,有时笔法较为隐晦,有时措辞极为明显。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第四十七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
冷郎君惧祸走他乡”等回目对同性恋的描写相对集中。第九回回目便明确指出“风流”、“情友”之名,而且其中描述贾蔷是“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和贾蓉“最相亲厚,常共起居”,因此不免遭下人诟谤,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于是让他自立门户,但他仍仗着“上有贾珍溺爱,下有贾蓉匡助”,以斗鸡走狗、赏花阅柳为事,还心中自忖
“……向日我又与薛大叔相好……”。
曹雪芹对薛蟠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的同性恋描写比较明显,同样是在第九回中写道:“原来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只图结交些契弟。谁想这学内就有好几个小学生,图了薛蟠的银钱吃穿,被他哄上手的,也不消多记。”
“龙阳之兴”代指魏王与其男宠龙阳之间的同性恋,语出《战国策·魏策》;“契弟”、“哄上手”的意思也是非常清楚的,表明了薛蟠有同性恋的癖好,在学堂里结识了一些同性恋者,还发生了某种关系。其中包括金荣、香怜、玉爱等人。第四十七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冷郎君惧祸走他乡”中,薛蟠“又犯了旧病”,一见“冷面郎君”柳湘莲“……吹笛弹筝,且生得又美”,便念念不忘。“……误认作优伶一类”,百般纠缠,结果柳湘莲诱他到了僻静处一顿苦打。薛蟠绝了对柳湘莲的歪心,但仍不改此好。此后又有描写他与“傻大舅”等人吃酒找小倌作陪的场景。曹雪芹将薛蟠各方面生活的糜烂都表现的极其生动,他的同性恋写得让人感到恶心,对刻画和丰富人物形象起到了很大作用。而至于贾宝玉,作者则写得较为美好和隐晦。
事实上贾宝玉和秦钟、蒋玉菡、柳湘莲之间也有同性恋倾向。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中写道:“宝玉见他(蒋玉菡)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其后贾宝玉赠玉扇坠给蒋玉菡,
蒋玉菡回赠茜香汗巾(此汗巾的来历也颇值得质疑,这条大血红点子的,非常珍贵的,从外国进贡来的腰带,乃是北静王送给他的,还告之“ 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蒋玉菡名为优伶,实为忠顺王爷的男宠,第三十三回王爷派人到贾府要蒋玉菡,说是“(蒋玉菡)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断断少不得此人。”清朝的男旦多为官员所捧红、包养,朝野上下玩弄优伶,蔚然成风。蒋玉菡作为一个戏子让王爷如此牵肠挂肚,其身份可想而知。随后贾宝玉遭鞭笞,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忠顺王府告状说他“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
第六十六回中又写道:“(柳湘莲)次日又来见宝玉,二人相会,如鱼得水。”这后四个字十分耐人寻味。鱼水之欢本指男女之情,这个词语向读者暗示了湘莲和宝玉之间的暧昧关系。贾宝玉和优伶蒋玉菡及容易被人误认作优伶的柳湘莲之间的关系在作品中写得不够充分,而贾宝玉与秦钟的同性恋的关系, 虽说不及写薛蟠的那样明显,但相对而言作者用的笔墨较多。
秦钟在第七回中出现时文中这样描写的:“较宝玉略瘦巧些,清眉秀目,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
“凤姐……喜得先推宝玉,笑道:‘比下去了!
’”此处,宝玉和秦钟初次见面,作者很细致地描写了二人初识时的心理感受:那宝玉自一见秦钟人品,心中便如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自忖道:“天下竟有这等人物! 如今看来,我就成了泥猪癞狗了。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中,若也生在寒门薄宦之家,早得与他交接,也不枉生了一世。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 美酒羊羔,
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
”秦钟自见了宝玉形容出众,举止不凡,更兼金冠绣服,妖婢侈童,心中亦自思道:“果然这宝玉怨不得人溺爱他。可恨我偏生于清寒之家,不能与他耳鬓交接,可知道‘贫寒’二字限人,亦世间之大不快事。”二人一样的胡思乱想。这段心理描写之细腻堪与宝黛初会之场面相映,展示了二人的复杂的情感世界:宝玉是“如有所失”、“痴了半日”、“起了呆意”,由爱慕对方转而形成了自卑心理,以至自惭形秽,自轻自贱为“泥猪癞狗”;秦钟也恨不得“与他耳鬓交接”。宝、秦二人相见恨晚,一见如故后越发亲密起来。为了能和秦钟今后都做一处,一向视读科举之书为粪土的宝玉主动提出了要和秦钟一块上家塾,甚至让林妹妹都大吃一惊。借读书之名,他们二人共同坐卧起居,愈加亲密。很快宝玉又主动打破叔侄界限,和秦钟称兄道弟起来。
贾氏家塾是流行同性恋的,如薛蟠和金荣及香怜、玉爱之间。此时“自宝、秦二人来了,都生的花朵儿一般的模样,又见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又是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情性体贴,话语绵缠,因此二人更加亲厚,也怨不得那起同窗人起了疑,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谣诼,布满书房。”同窗们几乎都是富家子弟,对这种关系都已经浸淫其中多年,同学之中此类事件也并非首例,因此宝、秦二人的同性恋关系很快就曝光了。
香怜、玉爱 “生得妩媚风流……如今宝、秦二人一来,见了他两个,也不免绻缱羡慕,亦因知系薛蟠相知, 故未敢轻举妄动。香、玉二人心中,也一般的留情与宝、秦。因此四人心中虽有情意,只未发迹。每日一入学中,四处各坐,却八目勾留,或设言托意,或咏桑寓柳,遥以心照,却外面自为避人眼目。不意偏又有几个滑贼看出形景来,都背后挤眉弄眼,或咳嗽扬声,这也非止一日。”
可见宝、秦二人与香、玉之间也是有同性恋关系的。宝、秦之间的同性恋发展到了一种什么程度,作者写得较为隐晦,但我们还是可以从第九回中推出大概。某日秦钟和香怜“弄眉挤眼,二人假出小恭。走至后院说话”,被“自有了香、玉二人”便为薛蟠所弃的金荣看见,他在醋妒之下,威胁“抽个头儿”不成,一口咬定说:“方才明明的撞见他两个在后院子里亲嘴摸屁股, 一对一肏,撅草根儿抽长短,谁长谁先干。”金荣的话虽有些夸张,但“亲嘴摸屁股”还是有可能的。这里虽然写的是秦钟和香怜,但细心的读者仔细一推敲,就知道宝、秦二人的关系到底如何了。此处金荣的话还引发了书房顽童砚台与门闩齐飞的一阵混战,可说是暴露出了贵族学堂里同性恋关系的混乱。(根据张爱玲的《红楼梦魇》考证,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宝钗问起原因时袭人说是琪官的事薛蟠吃醋了,间接告诉了贾政。宝钗心里想“难道我就不知道我的哥哥素日恣心纵欲毫无防范的那种心性?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自然如今比先更利害了。”但是书中并没有薛蟠与秦钟的事。第九回入塾,与薛蟠只有间接的接触。同回宝玉第一天上学,“秦钟已早来候着了,贾母正和他说话儿呢。”戚本批注:“此处便写贾母爱秦钟一如其孙,至后文方不突然。”后文并没有贾母秦钟文字。回内同学们疑心宝玉秦钟同性恋爱,“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淫秽,布满书房内外,”句下戚本批注:“伏下文阿呆争风一回。”显然第十回原有薛蟠调戏秦钟,可能是金荣从中挑唆,事件扩大,甚至需要贾母庇护秦钟。)
到了第十五回“秦鲸卿得趣馒头庵”时,宝、秦二人的关系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秦钟、智能二人正在得趣时,被宝玉抓个正着,智能趁黑跑了,
“秦钟笑道:‘好人,你只别嚷的众人知道,你要怎样我都依你。’宝玉笑道:‘这会子也不用说,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帐。’”本回末道:“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二人到底算何帐目呢? 我们结合前文二人的所作所为,对比此回此情此景仔细推敲,就可以推测二人要干什么。作者在这里故用曲笔,同时也不忘提醒读者展开自己的想象,其内在深义是不言自明的。
正因为宝、秦二人情深意笃,关系非比寻常,所以秦钟死时,“宝玉痛哭不已,李贵等好容易劝解半日方住, 归时犹是凄恻哀痛。”
曹雪芹书中纷繁庞杂的线索与较为含蓄的笔法,使得大多数的《红楼梦》读者没有留意文中对于清朝官宦家庭中同性恋现象的描写,尤其是描写较为隐讳的宝、秦二人。其实,曹雪芹作为现实主义作家,忠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其中的人物更为真实丰满,人物关系也因此更为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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