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名单(3)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是指位于中国上海市、建成30年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
1、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
2、反映上海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
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4、在中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
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的初步名单,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并征求市文物管理部门、建筑所有人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的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经批准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并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设立标志。
目前共有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分别于1989年9月25日及1993年7月14日、1994年2月15日、1999年9月28日、2005年10月31日公布。前三批被称为“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2005年,市政府按照有关法规,改称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是指位于中国上海市、建成30年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
1、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
2、反映上海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
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4、在中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
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的初步名单,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并征求市文物管理部门、建筑所有人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的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经批准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并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设立标志。
目前共有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分别于1989年9月25日及1993年7月14日、1994年2月15日、1999年9月28日、2005年10月31日公布。前三批被称为“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2005年,市政府按照有关法规,改称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