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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孙公司重罚631万!离岸转手买卖又现大额罚单!

2020-04-30 00:20阅读:

央企孙公司重罚631万!离岸转手买卖又现大额罚单!

央企孙公司重罚631万!离岸转手买卖又现大额罚单!
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 金融监管研究院 王志毅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一、央企孙公司虚假离岸转手买卖被罚631万元
二、广东外汇局2020年1号巨额罚单:4309万元
三、曾经的转口贸易套利业务盛行

四、大量违规下监管趋严,业务量断崖
五、支持合规转口贸易,自贸先行
六、警惕虚假套利卷土重来



近日,上海外汇局公示一则罚单:上海汇管罚字〔2020〕3122180601号,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因办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基础和贸易背景被罚款人民币631万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十二条、十四条,上海外汇局依据三十九条予以了处罚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来源: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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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网介绍,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系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设在上海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地区性船舶物资流通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黑色、有色金属贵金属,建材,木材及制品,炉料,煤炭,橡胶制品的销售等。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50%股份,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中央直属特大型国有企业



而今年初,广东外汇局发布的1号罚单粤汇处[2020]1号,同样也是因为虚假离岸转手买卖开出了4309万的巨额罚单。
广东企邦投资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提单办理离岸转手买卖付汇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构成逃汇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4309.67万元


以下来源: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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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数十年前,因为离岸人民币(CNH)市场初步形成,CNY与CNH的资金成本存在价差,当时转口贸易套利业务盛行(现在官方说法是离岸转手买卖)。因转口贸易两头在外、见单不见货的特点,没有海关数据可以匹配资金流和货物流,真实性审核难以判断。大量贸易公司通过境内外关联公司构造贸易背景进行境内外汇差/利差套利,而不少银行国际部也主动设计产品予以配合。

  • 人民币存款/人民币美元掉期存款+美元融资+远期锁汇
  • 美元存款/外币双币掉期+海外代付/同业代付
  • 保证金利息前置开证+境外贴现/NRA代理福费廷
  • CNY CNH汇差套利
近年来更是进一步加入了CCS/IRS等产品


通过各种模式的套利业务,利用境内外的利差/汇差,来实现一个目的:同一笔资金循环往复境内外获取无风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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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虚假贸易,企业可实现跨境套利(包括套取汇差或利差)或者获取融资授信。对银行来说,套利业务可在短时间内扩大其资产负债规模、业务结算量和中收,获取低成本的保证金存款,还可通过授信、衍生交易、支付结算等业务服务增加营业收入。但从长期发展看,这无异于“饮鸩止渴”。银行配合甚至主动引导企业办理跨境套利业务,一方面容易“选择性失明”,刻意忽略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问题审核;另一方面,套利业务还会加大汇率的波动,进而影响到在岸汇率的稳定。



由于虚假转口贸易逃汇,境内外套利业务盛行,监管加强了检查力度,银行提高了展业标准。监管方面要求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收支需要做到三个一致,即”同一银行、同一网点、同一币种“。并且除了法规层面的要求外,还有展业要求,例如要求先收后支,或者是强调贸易背景真实、货权真实,并且能够证明货权真实转移。要证明货权真实转移,也就是需要提单转让的背书连续,这在实务中难以做到,诸如一些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方式可能就无法获得监管层面的认可,例如记名提单因其不可转让,就可能无法在境内银行办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再如原油贸易中的LOI(Letter of Indemnity),类似于赔偿保证书,因其不属于货权凭证,也可能无法认可其贸易背景真实性;再如境外仓单,真实性难以判断,也可能被否。
同时大额罚单频出,转口业务量呈现断崖式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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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布的货物贸易违规案例中,虚构转口贸易背景是主要的违规原因之一,共通报企业违规案例11起,最高额罚款破一千万元;通报银行违规案例共11起,各大银行纷纷踩雷,甚至同一家银行的多家分行皆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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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外汇局通报违规案例中也有三例虚假转口贸易付汇案,国有大行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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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过程中,大量银行出于对于转口贸易的审慎考虑,停止办理辖内的转口业务。但对于虚假、套利转口贸易的“一刀切”也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转口贸易,一些以前曾经可以办理的转口贸易(例如在华外资机构,或者中资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经常会借用母公司的信用与海外交易对手开展贸易)也因此被殃及。


上海自贸新片区发布后,对其定位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而诸如新加坡、香港等贸易金融中心,其转口贸易比重本身就非常之高。因此想要真正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如何支持在自贸区内开展转口贸易始终是绕不开的一环。

上海近年来新政策中也频繁提到“离岸转手买卖”。2018年,对于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上海商委出具白名单,人行上海总部允许银行为白名单内企业提供基于FT账户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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