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0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刘士余主席有关新股发行话题的发言受到市场的关注。一方面,刘士余表示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另一方面,刘士余又称,股指稳定和融资力度不能对立,没有ipo数量的提升,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数量上了,壳的价格不就下来了吗,还炒壳吗?
对于希望从刘士余讲话中寻找IPO脚步放缓答案的投资者来说,刘士余的讲话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虽然刘士余提到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但由于IPO排队公司中还有大量的增量,包括IPO扶贫的“即来即审,即审即发”,因此,刘士余的讲话并不意味着IPO节奏放缓。更重要的是,刘士余主席还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如将壳的价格降下来。包括某些市场人士所分析的,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让投资者以更合理的价格买到股票,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所以,从刘士余的讲话中要得出IPO放缓的结论,未免有些一厢情愿。
不过,在刘士余主席的表态中,有关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这其实是值得商榷的。虽然在刘士余的讲话中多次提到“上市公司质量”问题,姑且不论刘士余能否通过有关措施来保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仅就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来说,就未免一厢情愿了。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基本的事实,新股发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壳”,即降低壳资源的价格,而是为了融资,它是股市融资功能的一种体现,其目的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至于“打壳”根本就不是IPO的任务。而让新股发行来“打壳”,这显然是张冠李戴了。因为真要“打壳”的话,这也应该是退市制度的事情,加大退市力度才是解决“打壳”问题的正途。而用IPO来“打壳”显然是本末倒置。如果IPO的目的是为了奔着“打壳”而来,那么IPO大可叫停,只需要加大退市力度就可以了。
其次,退一步来说,用IPO来“打壳”,这实际上是用大恶来治小恶,只会给股市带来更多的问题,带来更多的丑恶。虽然“炒壳”是A股市场的一个不良现象,但市场必须正视新股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现行的IPO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丑恶的制度。因为根据现行的IPO制度,任何一家公司的上市,都会给市场带来不少于3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大小非,股市因此成了大小非的提款机,而中小投资者注定要为
对于希望从刘士余讲话中寻找IPO脚步放缓答案的投资者来说,刘士余的讲话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虽然刘士余提到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但由于IPO排队公司中还有大量的增量,包括IPO扶贫的“即来即审,即审即发”,因此,刘士余的讲话并不意味着IPO节奏放缓。更重要的是,刘士余主席还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如将壳的价格降下来。包括某些市场人士所分析的,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让投资者以更合理的价格买到股票,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所以,从刘士余的讲话中要得出IPO放缓的结论,未免有些一厢情愿。
不过,在刘士余主席的表态中,有关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这其实是值得商榷的。虽然在刘士余的讲话中多次提到“上市公司质量”问题,姑且不论刘士余能否通过有关措施来保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仅就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来说,就未免一厢情愿了。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基本的事实,新股发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壳”,即降低壳资源的价格,而是为了融资,它是股市融资功能的一种体现,其目的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至于“打壳”根本就不是IPO的任务。而让新股发行来“打壳”,这显然是张冠李戴了。因为真要“打壳”的话,这也应该是退市制度的事情,加大退市力度才是解决“打壳”问题的正途。而用IPO来“打壳”显然是本末倒置。如果IPO的目的是为了奔着“打壳”而来,那么IPO大可叫停,只需要加大退市力度就可以了。
其次,退一步来说,用IPO来“打壳”,这实际上是用大恶来治小恶,只会给股市带来更多的问题,带来更多的丑恶。虽然“炒壳”是A股市场的一个不良现象,但市场必须正视新股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现行的IPO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丑恶的制度。因为根据现行的IPO制度,任何一家公司的上市,都会给市场带来不少于3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大小非,股市因此成了大小非的提款机,而中小投资者注定要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