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倍受市场关注的重要股东减持新规终于正式发布了。不仅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沪深交易所也分别发布了与此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相对于原来的减持规定,本次出台的减持新规是一个重大进步。比如,减持新规的一个最大进步,就是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作出了限制。根据原来的规定,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是没有限制的,而且对受让方的减持也没有任何规定,这就导致了“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的频频出现。
而根据新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如此一来,“过桥减持”与“清仓式减持”就很难上演了。在市场上影响恶劣的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问题因此得以控制。
不过,尽管减持新规解决了重要股东减持问题的燃眉之急,但对于限售股问题,包括重要股东的减持问题,减持新规仍然存在鞭长莫及之处,仍然还有很多问题是减持新规所没有解决的,仍然有待于在下一步的监管中,尤其是在当前《证券法》以及《公司法》下一步的修改中需要予以进一步完善的。
比如,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堵住限售股产生的源头。
相对于原来的减持规定,本次出台的减持新规是一个重大进步。比如,减持新规的一个最大进步,就是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作出了限制。根据原来的规定,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是没有限制的,而且对受让方的减持也没有任何规定,这就导致了“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的频频出现。
而根据新规定,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如此一来,“过桥减持”与“清仓式减持”就很难上演了。在市场上影响恶劣的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问题因此得以控制。
不过,尽管减持新规解决了重要股东减持问题的燃眉之急,但对于限售股问题,包括重要股东的减持问题,减持新规仍然存在鞭长莫及之处,仍然还有很多问题是减持新规所没有解决的,仍然有待于在下一步的监管中,尤其是在当前《证券法》以及《公司法》下一步的修改中需要予以进一步完善的。
比如,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堵住限售股产生的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