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管理层强调回报投资者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受到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管理层不仅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对于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加强监管,让现金分红成为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主流。
而吴清主席自今年2月7日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在现金分红的问题上,不仅全面继承了前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的一贯做法,而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前任的做法“发扬光大”。3月6日,吴清出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露面,在“两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要推动分红。吴清称: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状况在持续改善,但常年不分红的公司也不少,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可预期性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我们还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硬措施,包括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ST风险警示,等等。还将推动有条件的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特别是鼓励春节前分红,让大家欢欢喜喜过年。
随后在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里,进一步提出要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加强监管约束。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而在4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里,又明确提出“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将对现金分红的重视上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出台了对不分红及低分红公司实施风险警示的具体办法。比如,上交所主板意见稿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而吴清主席自今年2月7日出任证监会主席以来,在现金分红的问题上,不仅全面继承了前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的一贯做法,而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前任的做法“发扬光大”。3月6日,吴清出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露面,在“两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要推动分红。吴清称: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状况在持续改善,但常年不分红的公司也不少,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可预期性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我们还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硬措施,包括限制控股股东减持、实施ST风险警示,等等。还将推动有条件的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特别是鼓励春节前分红,让大家欢欢喜喜过年。
随后在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里,进一步提出要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加强监管约束。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而在4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里,又明确提出“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将对现金分红的重视上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出台了对不分红及低分红公司实施风险警示的具体办法。比如,上交所主板意见稿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